nbsp;重新追求,追了一个星期之后才发现原来说大话真的比执行起来容易千万倍。
比如那天,他兴冲冲地抱着一大捧玫瑰花去学校找她,想请她吃饭。她却冷着脸教育他没事别总往她学校跑,造成她在学生当中形象大跌,天天没大没小地拉着她问她是不是她男朋友。
教育完毕他以为既然来了陪他吃顿饭总不为过吧,谁知道她瞪着他怀里的玫瑰花半天不表明态度,突然抽出一支看了老半天,看到他感觉她已经差不多连多少花蕊都数完了,然后她开始一片一片撕花瓣,嘴里念念有词:“吃饭,不吃饭,吃饭,不吃饭……”数到最后一瓣刚好是“不吃饭”。
她把那根光秃秃的花茎塞回他手上,很是得意地说道:“你看,是老天不肯成全你的,慢走不送。”说完乐悠悠转身回宿舍去。
他傻愣愣地捧着一大束花站在校门口,门卫夏师傅很有同情心地跑过来指导他:“唉,小程啊,别怪林老师不肯陪你吃饭,你玩送花这一套实在太落伍了,往前三十年我追我老婆的时候都已经不使这招了。别泄气,回家好好钻研个进步点的招术再来吧。”
送花不成,她开始连面都不见了,说是拒绝观看他的无聊花招。无奈之下他跑去烦姜哲那个已经家室美满的家伙,让他帮着出主意。当初他自己那么惊险的境地都闯过来了,一定会有高招相授。
姜哲搓着下巴摆出沉思状:不见面吗?那还不好办。
“天蓝,星期六来我家吃饭,我要亲自下厨!”季千妍在电话里自信地宣布。
“好啊,要我带什么东西吗?胃药?消化药?”天蓝损她。
“去你的,我的厨艺可是经过我婆婆倾囊真传的,三星级厨师也不是我对手,你敢小看我!”某女人现在有夫家人撑腰口气大得很。
“是,我错了,不过你也不对,怎么能随便报上师傅的名号呢?自己丢脸不要紧,怎么可以连累你婆婆几十年才修炼来的声望?”天蓝说完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
“你还说,罚你买瓶最贵的红酒带来,价钱低了不准你进门!”趁火打劫的最佳写照。
“不是说酒是你们家违禁品吗?再说哪有主人逼客人带东西的?”
“呵呵,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
听出一点打马虎眼的弦外音哦,“什么特殊情况?”
“哎呀,你就快点来吧,我火上炖着汤,不跟你聊了,拜拜!”连忙挂线。呼!好险!
吊人胃口,一定有问题!
千妍跟姜哲的幸福小窝定在偏市郊的一处刚落成的新型小区。反正自己有车,上班远点没关系,环境好才最重要。
下了出租车,天蓝提着购物袋往里走,小区保安认识她,笑着跟她打招呼。
绕过大大的喷泉再走两百米,然后爬完四层楼梯才终于到达。真是年纪大了,爬个四楼也能喘得像哮喘病发作。伸手按下电铃,门几乎是立刻就拉开了,门里站着的人让她蓦地愣了下。
“你来了。”程柯退后两步让她进来,顺手接过她手中很沉的购物袋。
天蓝“嗯”了声,换了拖鞋进厨房找千妍。放心,她没那么自觉去主动打下手,她是要去提审某人。
季千妍正在那挥着明晃晃的菜刀与土豆丝作战,见她进来就招呼道:“来了正好,帮我把水槽里的小白菜摘了。”
天蓝卷了袖子过去开工,突然伸出湿漉漉的手一把拉过季千妍压低声音咬牙道:“你说的特殊情况就指这个?”
“哪有?我不知道姜哲也约了程柯来吃饭。”装,一定要装下去,打死不能承认是她跟老公两个一宿没睡想出来的妙计。
“信你才有鬼。”天蓝伸手敲她额头。
“啊!小心,我刚刚好不容易才化好的妆,弄花了怎么见人?”季千妍缩着脖子鬼叫。
“明明已经是黄脸婆一个了,还偏要作垂死挣扎,省省吧你。”天蓝借机报自己上当之仇。
“谁说的,我幸福着呢!”季千妍得意得很,看了看天蓝又说,“你也赶快找个人嫁了吧,这样将来我们的孩子拜把子或是结亲家才不会有年纪上的困扰。而且你都老大不小了,再不嫁真的没人要了。”
天蓝拿眼斜她,手里的小白菜摘得乱七八糟,咧嘴道:“当单身贵族多时髦,我好不容易才爬上这一层,才不要像某人一样被人三句话一哄就随随便便把自己给卖了,我还要多享受几年。”
“你爹妈居然都不催你,真是好命的家伙!”季千妍忍不住心生感叹,她比天蓝还小一岁呢。
“所以我打死也不留在老家那边啊,如果当初没回来一定孩子都有了。”说起来还蛮叫人小得意一把的。
咦?季千妍猛然发现局面不对,她明明不是在执行说服任务的吗?怎么扯着扯着就跑题了。算了,首战失败,可以留到第二个环节再战。
“你也别洗菜了,去客厅收拾下桌子吧,顺便叫姜哲去买些调味料回来,家里的快用完了。”家庭“煮”妇开始叉腰使唤人了。
天蓝丢开手里的活出门,走过季千妍身后用哀悼的口气怪声道:“亲爱的妍,很不幸地告诉你,你已经正式变成一个称职的黄脸婆了,好可怕的婚姻生活啊!”
季千妍挥挥手里的菜刀示威。
不一会姜哲得到传话,不确定该买什么于是跑到厨房门口问:“老婆,调味料要买哪些?”
得到里面飞来的一句回话:“当然是每样买一点啊,笨!”
公事上干练利落的姜大经理被侮辱了智商,还是笑呵呵地换了衣服出门买东西去了。
天蓝站在餐桌旁,看着看着就忍不住欣然笑起来。这就是幸福吧,和自己爱的人平平淡淡守着一个家,平静地过日子,细水长流到老。
千妍曾问过她现在幸福了吗?那时候她无法回答,因为当时真的感受不到幸福,甚至觉得很心酸很委屈,而今幸福似乎就在唾手可得的地方,她的不安其实早就不该再刻意死守坚持下去了吧?
目光忍不住悄悄移向客厅沙发上正对着手提电脑凝思工作的人,工作狂!可是仔细想想他要管理那么大一间公司,还能抽出时间来这里吃顿饭其实并不容易。
几年的时间让他变得更沉稳,也比以前体贴了。纠缠了那么多年,谁对谁错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注定要牵扯下去,无论她怎么拖延抗拒。
其实,她的幸福就在他那里,她知道,从来就没离开过。
看着他专注的样子,看得忘了回神。他似乎感受到外来的凝视目光,突然抬头往她这边看了一眼,四目相对,她逃避不及,蓦地红了脸。呃——真的真的糗大了!
端菜上桌,主客落座。季千妍热情地招呼着:“吃菜吃菜,别客气!”说着就把两个鸡腿一边一个夹到程柯和天蓝碗里。姜哲很期待地问:“老婆,那我呢?”
老婆大人用很苛刻的目光上下打量他一眼,随便夹了几根青菜过去,理直气壮道:“你就多吃点素菜吧,因为我发现一场婚结完你起码胖了五斤,还有继续发展的态势,我拒绝跟猪生活。”
姜哲郁闷到险些一口气过不去被噎死,他哪有长胖?明明还是风度绝佳的帅哥一名啊。这就是已婚男人的待遇,冒着身价狂跌的现实死求活求娶个老婆回家,居然还被人嫌弃成这样。程柯一心想学他也往死会的路上钻,他好想劝他一句回头是岸。
季千妍眼珠左扫一下右扫一下转到快抽筋,那两个人还是闷着头各吃各的,死也不开口说两句。就算她做的菜太好吃也不必这么给面子吧?
“那个,天蓝啊……”季千妍整整嗓子开始说了。
天蓝古怪地看她一眼,不解道:“干吗?”
“哦,我看程柯现在也是单身了,你也刚好快放暑假了,没什么事的话两人就谈谈恋爱吧,呵呵……”脸笑得好僵啊,改天有空一定跟天蓝说说,她的眼光有杀人于无形的潜质。
没什么事?刚好?还的话?好像她刚刚说的不过是“多吃点啊”“今天天气不错”此类无关紧要的话。
“千妍,你辞职吧。”天蓝突然冒出一句。
“为什么?”她干得好好的,还是在老公手下讨生活,日子不要太逍遥哦。
“自己开个婚姻介绍所,我觉得更有前途。”这一句天蓝压低了声音凑到她耳边说。
季千妍还不死心地咕哝一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嘛……”
“你再说我就走了哦。”威胁她,以图自己能消化良好地吃完一顿饭。
“没良心,好吧好吧,不管你了,你就慢慢当你的鸵鸟去吧,胆小鬼。”
“还说。”
“不说了不说了,大家吃饭!”季千妍挥着筷子开动。偷空向对面的老公打了个眼色:老公,我没招了。
姜哲气定神闲地回她一个眼神:老婆,插手到此结束,剩下的只能靠他们自己了。
天蓝低着头海吃,终是忍不住看了程柯一眼。而他也在看她,很久很久仍然不移开。她当然看得懂他的眼神代表着怎样的心思,他很无奈,却又不肯放弃。
她——真的气惨了他吧?不过比起她四年来的郁闷和委屈,这点小挫折根本不够瞧。
她从小就喜欢夏天,喜欢夏天里碧蓝的天空和灿烂的阳光。天气渐渐热起来,夏天又快来了,也许很适合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吧,她期待着。
姜哲仍然被某人骚扰着,一个头两个大。
堂堂宣传部经理在老总的号令下不许办公,老老实实地爬上十六楼来为老大出谋划策。谁规定宣传部长就一定是个想计策的高手,何况他自己那点爱情经验不早都贡献出来了吗?老大,他真的没招了啊。
“快想点办法,再不行就去给我弄本兵法三十六计来,也许能找到点有用的。”有人病急瞎投医,开始胡言乱语。
病得不轻啊,姜哲同情地在心里叹息。
“别叹气了,我没开玩笑。”
居然是认真的,简直是病入膏肓。得快想办法,他可不想下半辈子去精神病院探亲。
“别急,让我想想。”兵法书肯定没什么大用……等等!兵法三十六计?最近不好像还有首歌唱什么爱情三十六计吗?原来乱蒙之下也真能撞上妙计,真是老天保佑!
“有了。”
“是什么?”
“很简单,苦肉计。女人天生容易心软,用这招铁定能有所突破。”
尾声
天色灰灰的,像是要下雨。夏天气候变化大,偶尔飘来一阵云转眼大雨倾盆也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她在放学的时候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有人在电话里是这样说的:“天蓝,知道你很喜欢看烟火,我在市府广场租了地方想放给你看,你来吗?”
“程先生,麻烦抽空抬头看一下外面的天气,马上就要下雨了。”她没好气地回他。
“总之我会在市府广场的灯塔下面等你,希望你会来,记得要打伞。”
说完已经挂线,不给她任何回绝的机会。霸道!
她很不情不愿,谁让他专制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就不会再多花点耐心请求她一下吗?可是抱怨归抱怨,她还是很快收拾好东西抓起背包准备走。走到门口换鞋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他那句“记得带伞”,皱皱鼻子,转身进屋取了把伞才出门。
天色更暗了,照这种态势等下要不下雨,她林天蓝名字倒着写。她就不信烟花能放得成。
学校在市郊,一路坐着公车晃晃悠悠过来,到市府广场的时候已经天黑了。前脚下车后脚就开始下雨,天蓝撑着伞越过路中央的小水畦,张大眼睛一边往灯塔方向走一边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
路上行人不算多,偶尔跑过几个没打伞的全都充分利用手里的背包文件夹挡雨。灯塔已经亮了,照得方圆一里内光线如昼。雨水迎面落了些到眼睛里,天蓝伸手擦了擦,搜寻了一圈并没发现程柯的人影。他该不会是把她诓来了自己却没来吧?不管他,还是打电话给他好了。
电话没接通,里面只有一个公式化的声音说着: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敢跟她玩关机!咬牙切齿,她正忿忿然要转身回去,突然听到有人在叫她,夹在“哗啦啦”的雨声里听得隐隐约约。四下回头,眯眼瞧了很久才看清了那个站在两百米外电话亭里的男人。蘑菇型的电话亭很小,都不够他站的,所以他的衣服上也是雨,脸上也是雨,还有头发上……已经很久不曾见过他狼狈的样子了,看得人真是——
火大!
三两步奔过去,走近了才发现他身上的淋湿程度比她刚刚远远看到的还要严重,整个人全都湿透了,西装皱了,白衬衫湿漉漉地贴在身上。
“都知道躲雨了,为什么还淋得这么湿?想得肺炎痛快点说,回头我再送你几大桶冷水让你淋个够!”她指着他的鼻尖大声骂,手里的伞却往他头顶移了移。
“嘿嘿,忘带伞了。”他一脸老实地说,心中却暗自得意。事关自己的终身幸福,淋这点小雨算什么?为了等今天这样的天气,他已经每晚守着电视连续看了一个礼拜的天气预报了。
“打电话给我的时候都没忘,这会儿怎么就给忘了?”她怀疑地看他。从来没看他像今天这么憨厚老实过,一定有问题。想呼咙她可没那么容易。
他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只好承认道:“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忘记的。”
“想玩‘苦肉计’让我看了心软是吧?”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拆穿他的下下计。也不想想她看了二十多年的言情小说偶像剧,看假的不成?
呃,真狠,一语中的。
“是。”他在心中滴汗并忏悔,顺便想着回去怎么收拾姜哲那个臭小子。居然敢说万无一失,根本胡扯,白淋了一场雨还被当场拆穿,他亏大了。
“哼!”她转身就走,就让他淋雨淋死好了,敢耍她!
“天蓝!”他追奔上去,抓住她的手不放,叹了声气认真地说,“究竟要怎么做,你才肯接受我?”
该死的!他叹气,居然又在她面前玩这招,明知道她对这个最没辙。
“天蓝,只要你说,我就做。”他又低声说了一句。
“是吗?那你为我放一场烟火,现在就放,就在雨里放。”她说得一本正经,背对着他的脸上已经无声地漾出笑意。强人所难吗?她知道,倒要看他怎么办。
“你等我,烟花都在车里,我马上过去拿!”他开心地说着,已经飞快往停车场方向奔去。
这呆子,当真啊?他平日里那些的精明理智都走失到哪去了?
“喂……”她跟在后面追出几步,笑着摇头。千妍说陷进爱情里的人都少能有理智,常常愿意为对方做一些傻乎乎的事,她算见识到了。
夏天的雨总是又急又大,她撑着伞站在远处看着他在那徒劳地点了一次又一次火,浇灭了,再打着,还是灭了,直到打火机不堪虐待彻底罢工。
她扔了伞,奔到他身边,把他拉起来,突然抬脚狠狠踹了他一下。
“你傻啊!怎么可能点得着!笨蛋,大傻瓜!”
他握住她的手,阻止她火光冲天的抱怨,傻兮兮地道:“可是你想看……”
“不看了,已经看过了,属于我们的烟火一场就够了,何况那场烟火代表着离别,除非你还想有一天再把我丢开,否则就不许再看了。”她张开手揽住他的腰,笑得像个傻瓜。
十分钟前说想看烟火的人是她吧?为什么现在听起来好像是他的错?
不管了,重要的是,他好像成功了是吧?喜欢的人这一刻终于奔到了自己身边,他们一定会一直像现在一样,相依着走过平淡,走到老。也许,再加上下辈子。
他们会幸福的。
“你说那两个人在干吗?这么大的雨明明有伞也不打,好奇怪!”还在公共场合搂搂抱抱的,都不知道收敛点的哦!路人甲目露困惑。
“是哦,别是精神病院走失的某某床病人吧?我们要不要打120来?”路人乙贡献建议。
“哎呀,你有见过那么帅的精神病人吗?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路人丙很显然为女性,所以目光只往帅哥身上瞄。孰不知精神病跟帅不帅能有什么关系。
“走啦走啦,该回家烧饭了!”路人某某被老婆揪着胳膊吆喝着走人。
一波人走过了,又来一波,“哎,你看那边两个人好奇怪……”
新一轮议论持续中……
看来那两个傻子真打算抱到天荒地老了吧。
—完—
后记
会写到烟火其实是因为过年的时候小区以及附近小区的礼炮烟花大肆在深夜时分还在那坚持不懈地扰人清梦,偏偏那些攻占大半天空的玩意儿也没见有多好看。但是咬牙归咬牙,几次拿枕头蒙住头未见成效之后,干脆衣服整整爬到窗户边去看。然后一堆胡思乱想就此产生。在耳朵被轰得几乎与对门老伯的耳背有得一拼时,打开电脑动手写了。
写东西总免不了加自己的感情进去,把自己想成女主角在那肖想一番,甚至不知不觉连对话都很像自己平日里讲话的样子,现在想想真的挺恐怖的。
也许有人会怀疑为什么四年的感情居然一点都不曾转移过,请别怀疑,我身边就有一实例,拉来看下先——
身边有位某某,从高中开始起喜欢一个人差不多快六七年了,居然居然还没放弃过。当然只是暗恋,没胆说出来,很鸵鸟很胆小鬼,可是就是一直坚持着自己心里的那份喜欢不曾动摇,也拒绝其他感情。太固执了,可惜套一句酸话:心不由己。
我想也许她有一天会说出来吧,她曾跟朋友开玩笑说将来找个同学聚会的机会,灌两杯酒下肚,然后半真半假说出来,然后放开。
其实不一定她喜欢的那个人就一定适合她,这只是她年少岁月里的一份美好记忆,或者到说出来的那一天就会发现自己的坚持原来真的只是一场无谓的固执罢了,但那总是明天的事了。祝她好运吧。
PS:其实……呃,其实……说那个固执的胆小鬼就是我自己改了稿子的名字,呵呵,好像还是不怎么样啊……我低头忏悔……
“谈场恋爱敢不敢”,如果现在有人拿这个“高深”的问题来问我,我大概还是小声地回一句:唉,不敢啊……没那份熊心豹子胆……现实有时候就是蛮郁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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