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敞的过道和好几扇门,才最终进入到体育馆偌大的中心,那是一个篮球场,但周边还有极为宽敞的空间,就算把体育馆的中心铺成足球场,也是完全够大的。
场边座椅,已经有两名身穿黑色风衣的男人正在等候。
一个是有着啤酒肚的油腻白种人大叔,还要一个是身材健硕如虎的白种人青年,都戴着墨镜,看起来就像是黑客帝国里的黑衣人,要不是那个啤酒肚大叔太过于破坏画面感,看起来还挺拉风的。
油腻大叔和健硕青年当看到恺撒一行人时,都有点意外。
他们看得出来恺撒一行人就是他们要等的人,但年龄却都似乎太偏小,只有芬格尔看起来还差不多。
“帝皇队吗?”油腻大叔尝试问。
“詹姆士警长你好。”恺撒优雅得体地伸手去相握,“这就是帝皇队,我是恺撒,很高兴见到你。”
恺撒的得体令詹姆士警长有点意外,但是他扫了眼路明非一群人,脸上的不满意还是显而易见的。
“我从未想过要儿童队来协助我们办案。”詹姆士说。
“詹姆士先生,请不要只看我们的外貌,我们的实力必定会出乎你的意料,请先让我们参与你所安排的考验。”
恺撒的话刚落下,路明非就出手了,操控银刃飞射,环绕那两个人把他们的脖子切开一个口子。
话语权从来都不是靠嘴说的,而是靠打出来的。
健硕青年察觉到了路明非的银刃,但也只是察觉到,根本来不及出手,银刃就将他的脖子切割开了,伤口很浅。
詹姆士更是后知后觉,路明非已经收刀,他才凭直觉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摸向自己的脖子,脖子皮肤已经被割开一个口子,很浅的口子。
但如果刚才利刃割开的不是脖子很浅的伤口,而是起杀心下死手,这时,他俩已经死了。
几乎在同一瞬间,恺撒凭借超乎常人的听觉察觉到了异常,詹姆士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体育馆四周的座位下,还藏有人。
轻微的挪动声、挠痒痒的刮刮声、枪械上膛的摩擦声……全部都没有逃得过恺撒的耳朵。
总共4人,下一刻,他们就不约而同地起身,端枪。
但所有的声音都逃不过恺撒的耳朵,恺撒就已有所预料。
藏在身后的两把沙漠之鹰被拔出来,恺撒连看到不用看,就已经知道那四个目标在哪里,只是刹那间的功夫,就完成了对四个不同方向的射击。
“砰砰砰砰!!!”
那四名伏击人员手中的枪立马全都被打掉,脸上全都是震惊之色。
这还包括詹姆士和健硕青年在内,全都被震惊了。
神了!
这个少年应该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埋伏才对,而且,连看都不用看,就能百分百精准命中目标,这枪法,简直绝了!!!
这样的枪法,恐怕在整个芝嘉哥警局都找不出一个,甚至是整个东部,不对,是整个米国,恐怕都找不出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