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年,壬戌月,丙寅日,彭祖百忌:丙不修灶必见灾殃,寅不祭祀鬼神不偿。
阳山,天华峰上,黎明初启,一轮红日从东方天空的尽头缓缓升起,暖洋洋的太阳映照在凌凡身上,却无法带给这个年轻人半点暖意。
身上的衬衫早已经被山上的云雾水汽浸透,浑身湿漉漉的,轻轻一揉似乎就能够挤出水来。
他坐在悬崖的边沿,双腿伸出崖壁外在空中前后自然地摆荡,白皙的脸加上那灰里发白的头发,整个人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件经过了反复搓洗之后,褪了色的灰色毛衣。
崖壁外,风云激荡,云雾蒸腾,在太阳的照耀之下,变幻出千姿百态。
阳山绝巅,日出云海当得是天下一绝,然而他爬山越岭,却不为看风景。
一口啤酒入喉,五百毫升的罐装啤酒一饮而尽,随后高高地抛起,沿着特定的抛物线滚在地上,和其他的空酒瓶碰撞在一起,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你曾说喝酒能忘忧,可是我足足喝了一夜,难道只有人死之后,才能忘记所有的忧?”
凌凡打了一个酒嗝,一缕嫣红从口中溢出,他双眼迷离,看向云海深处,恍惚之间,看到了一位青衣女子,她蓦然回首间,却又随云雾消散开来。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凌凡想起她,想到了过往的点滴,他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
都说失恋的人,他的记忆会一直停在分手的那一天,这是因为用情越深,思念也就越浓。
凌凡原先是不信的,但现在也只剩嘴硬。
鲜红的血就好像是喷泉般止不住地从口中溢出,他那身白色的衬衫在鲜血浸染之下,犹如一朵朵红色的玫瑰在身上点点绽放开来。
“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所以忘不掉,但很快我就要死了,死后一切成空,那也很好。”
凌凡再次打开一罐啤酒,混着血水伴随着一阵阵猛烈的咳嗽生生地饮了下去,仿佛只要饮酒就能解千般愁。
“咳!咳!咳……”
猛烈地咳嗽,仿佛要将整个肺都要咳出来了。
比咳嗽更痛苦的是肚脐下一寸处丹田,那是一种时时刻刻吞噬生命的怪病。
凌凡的丹田就好像是一个择人而噬的黑洞,三年了,无时无刻地吞噬着他的生命。
这三年来,他求医问药无数,皆不奏效。
三年后的今天,凌凡预感自己的生命终是走到了尽头。
一罐酒再次饮尽,凌凡抬头,看向东方天空那冉冉升起的红日:“日出很美,我是看不到它日落的模样了。”
伴随着意识一阵阵的恍惚,他感觉自己距离生命的终点越来越近了。
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生命一点点流逝走到尽头的时候,即使早已做好了准备,果然还是紧张,
凌凡那混合着酒和血的手,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揉了揉自己的头发,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
生命尽头前,他从兜里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十分熟悉的号码。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也许这就是一种本能吧!
“嘟!嘟!嘟……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是了!她已经去了地球的另一端,电话怎么会打得通?”
凌凡自嘲地笑了笑:“你这个废物,死到临头了才知道打电话,下辈子这种坏毛病得改,不能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联系人翻到了一个名为“毛晓灵”的名字,凌凡犹豫了一下,还是拨通了。
“喂!凡子!你现在在哪里?我给你打了十几通电话你怎么都不接?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你?”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声音之中还带着一丝哭腔,言辞之中更多的是关切。
“晓灵姐,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告别……你要去哪里……该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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