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咔----然后,又是一声,咯----
我用我的手,用我的耳朵,用我的触觉去感受,全心全意地感受。
铜锁应声而开,一把,两把,三把,四把。
秦天站起身转动僵硬的手腕,惊叹地看着我:“你怎么做到的。”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厌恶地将头扭开,我厌恶的只是自己,厌恶这个还留在体内的本能,有些本能是自己想刻意忘却都很困难地,像是用烧红地烙印烫在心口的皮肤,更像是被诅咒进灵魂深处地丑恶,挥不去,散不尽。
“你为什么要帮我?”秦天锲而不舍地问。
“你为什么要帮他。”我反问。
“因为,芳华爱他,他是芳华爱着的人。”秦天也将头别开,在他说出芳华这个名字时,暗夜里,我看到,他的眼角有泪,一闪而过,威武大将军这么辉煌的头衔又如何,他此时不过是一个双鬓斑白的老人。
“因为,花莺歌爱他,他是花莺歌爱着的人。”我的答案与他的如出一辙。
秦天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他低语道:“你自己当心。”
“好。”我四下看看,这间屋子是在王府的哪个角落,我根本没有半分的概念,说实话,王府里头,我连后院都没有摸熟悉,更别提是比之大了数倍的前院。
秦天仰天看了看天空,坚定地做下决定,向着东南方而去,征战无数的他,有时候像是有种兽类的本能,是我这一类人所不能比拟的。
可惜,他不过跑出几十步,已经停了下来,黑夜中,有什么东西阻挡住了他,我看不见,却已经依稀闻到了血腥气,浓重得化不开的血腥气。
秦天一步又一步地向后退着,像是有什么利器抵在他的胸口,迫使他不得不退后,直到他又退了十来步,我看见了,看见了一身都是血的赵。
秦天迅地回头,向着我的方向,大声喝道:“快跑!”
我没有动,已经走了这么长这么远的路,我想看到答案到底是什么。
赵怎么会如此狼狈,料子极好的衣衫被利器割破数处,束的玉带已经被打散,同我一般披散着头,眼睛是赤红的颜色,不过是一会儿功夫,他们两个人已经退到了我面前,赵手中的利剑,抵在秦天的胸口,已经不客气地刺进了一寸有余,想来已经伤到秦天的身体,秦天却连眉毛也没有皱一下,他在说:“王爷,我没有想到,你如此操之过急,我以为一切还都来得及。”
赵对他的话,置若罔闻,他缓缓地转头,面向着我,如玉的脸颊上面也是两道血印子,他咬着牙,恶狠狠地问我:“你说,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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