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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三十六章 我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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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争出人意料地将战场指挥权交给了施琅。

    他对施琅说,“此战败局已定……所以,你别怕打输,本王对你只有一个要求,打痛敌人,让他们在此战之后,想起今日之战,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如此,本王便记你一功。”

    施琅默默抱拳一礼,出舱接替了吴争指挥。

    ……。

    施琅的性格,其实不完全属于莽撞,恰恰相反,他属于闷骚型。

    因为他的投效,郑森无法再象史书上那般杀他的父亲和兄弟。

    郑森不敢,确实不敢。

    连多尔衮都不敢轻易杀死沈致远和钱翘恭,郑森又怎么敢杀施琅的父兄呢?

    不是吴争有多可怕,吴争最多力敌三、五鞑子,再多恐怕也是饮恨沙场的份。

    但吴争背后,二十万北伐军就是最大的后盾。

    北伐军的构成和编成,与此时的所有军队不同。

    以营为壑,营是基本单位,并非作战单位。

    营,可以是千人,也可以是万人,甚至数万人。

    营,只是一个容器,装盛兵员的容器,它的主将是都指挥使。

    都指挥使的主要职能,是练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一军统帅。

    这不是吴争的首创,事实上,欧洲,特别是英吉利人,首先开创的是团的概念,与北伐军的营编制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也不尽相同,吴争有了一定的改良。

    北伐军真正的掌军者,是各卫指挥使,他们不参与练兵,却掌握着真正的军权。

    曾经张国维、方国安等人提出过异议,认为这种方法会受将不知兵,兵不识将,从而使得战力大减,非善战者所不为。

    但事实证明,吴争的改良是正确的。

    之前的冷兵器战争,崇尚个人武勇,譬如古之无双吕布、关二爷等,他们就是贵族战争的典型代表,寻常人不用说能不能吃成他们的体态,就是寻觅象他们一样合适的兵器,恐怕倾家荡产都得不到。

    那里的战争,就是有钱人的战争,普通民众只是挥旗吆喝的本份。

    可如今的北伐军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就象是后世流水线生产出的产品。

    一样的思想文化教育,一样的体能、战技训练,除了天生的体格,别的,没有什么不同。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句话,被吴争以铁石勒碑,树立在军校大门处。

    所以,北伐军能做到兵不挑将,将不挑兵。

    这彻底颠覆了之前兵随将走,武将挟兵自重的天生缺陷。

    这一路的北伐,证明了吴争的正确,方国安所率军校兵团,和陈胜所率原沥海卫,他们的汇合可谓水乳交融,完全找不出一丝小山头的味道来。

    所以施琅虽然新附,可对舟山水师的掌控,却是得心应手的,因为士兵在乎的不是自己是不是施琅的嫡系,在乎的唯有施琅是不是舟山水师总兵(指挥使)。

    施琅闷骚,说得是他的性格。

    他喜欢标新立异,这在之前,受郑森不喜而被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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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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