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吗?
没错。至少吴争是满意的。
但吴争总觉得少了什么,让心里有种不安和忐忑。
方国安也很郁闷,他是期盼着让这场检阅,给他带来重新领兵上战场的机会,他的那三千子弟兵,此战打的不错,战后也受勋了,最高的军职,已经升至了千总,这让他心中有了希望。
可现在,听吴争这么说,他自然能会意到吴争对他的训练是不满意的,否则为何要亲自练兵,然后在一个月后对战军演?
但他不敢拒绝,只能问道:“王爷是否对卑职的训练方法有异意?”
吴争看了他一眼道:“方大人误会了,本王不是否定你的训练方法,只是觉得火枪兵,不该这么练。”
方国安听吴争否认,心中稍觉安慰,说道:“练兵之法,大同小异,勇武、剽悍、不畏死、服从军令、严守军纪,便称得上精锐虎贲。卑职不觉得有何处不妥,还请王爷指正。”
吴争摇摇头道:“本王虽说也是行伍出身,一路从战场上搏杀过来的,可要论战场经验,显然方大人比我强得多。”
“不敢,卑职不敢当。”
“可火枪军是一个从未有过的新军种,虽说前朝有神机营,之后有戚少保编练的新军,可至少在我掌握的讯息中,这些军队的编制和作战思路,依旧在于火枪做为刀盾、长枪、弓弩的辅助,就象戚少保的在八十年前编练的新军,其小队十二人的构成,队总一人,立盾兵一人,藤盾一人,狼筅兵二人,长枪兵四人,镋钯兵一人,而火器兵仅一人。这显然与我火枪军截然不同。构成不同,战法自然有别。”
方国安微微皱眉道:“可王爷如何去判断卑职的练兵方法不妥呢?又如何去印证王爷的说法一定是正确的呢?”
方国安确实有点不虞,带兵,这是他的强项,可现在被吴争这么一说,他的强项反而变得一无是处了。
吴争道:“方大人先不要急,本王也没断言自己是正确的。本王也是刚刚从戚金戚将军的手书上得知,当年萨尔浒一战,明军精锐损失近五万人,被缴获火炮火铳等二万多件。而明军接受葡萄牙训练的孔有德,耿精忠火器军则集体投降了满清。导致,满清实际上在随后的战争当中,在火器上取得了对明军任何部队的压倒性优势。其中有一战例很说明问题,在辽阳之战中,明军一千火铳兵迎战清军(降清明军)七百火铳兵,距离百步之外,明军发射火器,看清军不动,遂对清军发起了勇猛的冲锋,可在接近至二十步时,七百名清军突然一起射击,一千明军仅七人生还。
当时两军几乎相同的火铳,从同一阵营中分裂的两部,接受的都是相同的训练,可在一场战斗中,高下立现,这说明什么?说明明军火器兵的指挥失误、战术太过僵硬,不懂得变通,火枪仅作为其它军种的辅助兵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好在,现在没有战事,我们有时间进行一场比试,取长避短,来决定该日后如何去训练火枪军……怎么,方大人怯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