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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九章 人都喜欢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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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承畴此时的心情很轻松。

    甚至连一丝欣喜都没有。

    在他看来,这个胜利是可以预料的、应该的。

    没有什么可能拿来炫耀的。

    就象一头大象,踩死一只蚂蚁一般,理所应当。

    甚至他还对这支明军的主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吴争,有了那么一丝欣赏。

    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欣赏。

    就象猫对爪下那只垂死小老鼠的欣赏,真可爱、真顽强、真有意思!但无济于事!

    在听闻绍兴府出了个吴争,三战三捷,甚至连豫亲王多铎都在他的手下吃了大亏,洪承畴当时有些动容,甚至有所警惕。

    但在听闻吴争只有十八岁时,洪承畴就释然了。

    在洪承畴看来,才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就象他自己,也是靠阅历的积累,才有了今日的成就,任何先天的都是不可靠的。

    天赋这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只有靠经验和阅历地累积,那才是真正可靠的。

    而多铎恐怕是一时大意、骄狂,才不慎着了吴争的道。

    哪怕多铎在洪承畴眼中是个对手,也不妨碍他对多铎能力的推崇。

    洪承畴在走神,他有资格走神。

    因为,最多一个时辰,赶在天色全黑之前,清军就能击溃这支明军。

    洪承畴希望吴争能逃。

    他甚至在心里发誓,绝不派军队去追击。

    不是他突发慈悲,是因为洪承畴心中有个愿望,他希望残明别灭亡得太快,再给他一点时间,他需要足够的功勋,去顺天府那个朝堂上站得更稳。

    ……。

    吴争的耳边不断地响起明军士兵的哀号。

    每一声哀号,都表示一条生命的终结。

    在这个血肉磨坊中,任何人负伤倒地,都无法幸存。

    就算运气好,没有被敌人补刀,也会被不知敌我的脚踩踏至死。

    可以想象,双方近五六万人,拥挤在南边三分之一的城池街道搏杀,这是一种怎样的拥挤。

    每一刀挥出,都不会落空,或者听到轻脆的金属声,那是被格挡了,要么就是“噗”地沉闷声,那是刀入人体的声音。

    到最稠密处,双方士兵甚至不能挥刀,因为每一刀挥出,先伤的是自己人。

    士兵只能采取妥协的办法,拿刀从腰间向前捅。

    不用使力,只要对准方向,后面的人群会带动你向前顶去。

    而往往,在捅穿对方的同时,对方也捅穿了你。

    然后二人双双倒下,死去。

    在意识消失之前,双方甚至能看清楚对方的脸,深深地,烙印在睁大的瞳孔里。

    战争,就是这么残忍。

    残忍到让自己变成野兽,拼命地杀死对方,杀死更多的人,而心里没有一丝愧疚。

    吴争也在杀人,他是杀人的好手。

    虽然没有池二憨出刀快,没有宋安射箭准。

    但吴争比池二憨灵活,比宋安力气大。

    这个比法有些无赖,就象与和尚比谁头发多。

    但如果将这两点结合在一个人身上,就能想象些吴争的身手。

    半个时辰之间,死在这小子手上的不下十七人了。一直跟随、掩护着吴争右翼的钱肃典默默地替吴争记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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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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