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到了。再回来还得请假。现在的工作不好找,不好好干会被炒鱿鱼。
求大姨,让人家救出孙丽?这不是无理的要求吗。办不到的事情,强迫人家干?是可以强迫的主儿吗。
跟长辈没有分辨的权利,次日孙娟还是走了。
住旅店他们不舍得花钱,也是没有办法了。俩人的工资毕竟都不高,还是高消费的时代。有了个两岁的孩子,幼儿园也是很贵。
牙一咬只有住了,两家的关系这样僵,也没有办法住到许家去。孙丽这一个人把亲戚的关系都搞断了,海贞卿更不能想到许家住,杨柳是不会让他住进来的。
海贞卿比孙娟又多了一层顾虑。
三四天连吃带喝就是上千块。俩人一天几百块是心疼。
闲着就心烦,还没有心思出去逛逛。一逛就花钱,也是舍不得。
就想孙丽的事,越想越没路,心烦意乱的是想求杨柳试一试。
杨柳还是让他们进来了,临来就说好了,怎么也得张张嘴。
杨柳怎么不明白他们来是为了孙丽。
说了几句闲话,孙娟还是张口了:“大姨,我求求你救救孙丽吧,哪管留条活命也行。”
杨柳苦笑:留条活命?还真是奢望!她也明白孙娟的苦衷,孙丽是她的亲妹妹,她肯定会帮她,想帮也得看是什么事,这样的事谁帮的了?
“只要能帮的,我怎么会不帮?还分不分什么事?孙丽把我都牵连进去,我们许家已经自身难保,别说这事儿帮不了,就是可以帮,我们还怎么帮,她搞的我们都成了杀人嫌犯,我们可没有了发言权。
帮她辩护的机会都没有给我们留下,自己寻了绝路,你们看现在还有力回天吗?”
孙娟哑口,大姨现在被孙丽牵连,真是没有发言权,死罪怎么能变活?孙娟愧疚难当,再也说不出话来。
海贞卿一看这情自己是没法讲,只有把来时自己想张的嘴闭紧。
活神仙也救不了孙丽了,这是海贞卿的感想。
孙娟的脸色灰败,接到了孙伟忠电话的询问,孙娟说了没有希望,孙伟忠很急眼。
孙娟被训斥一顿,也没有敢犟嘴,父亲是担心孙丽乱了方寸,说什么她都得原谅。
再说他们也没有脸去求。
转眼到了开庭的日子,法庭苏木,那个外国律师大高的个子,将军肚,黄头发,蓝眼睛,眉棱骨高高,眼睛挺大却眍?,粉白的皮肤白,细长的腿。
眼里闪着寒光,挺胸叠肚一副威慑的气势,带着满脸的鄙夷,双眼放射着鄙睨世界的逼人冷意。
’
再看许家的律师,是个高个的,跟外国人一比,就比人家矮了半头,没有人家摄人的气势,没有人家鄙睨世界的傲气。
他一身笔挺的西装,年纪没有三十岁,红镜子的脸庞个,凤目闪过的都是光彩,菱形口,微扬的嘴角,和外国律师握手,一笑露出扁贝雪齿。
外国人的眼睛是斜睨他的,他没有在意,淡淡的一笑,算是打了招呼。
许青枫选的律师,只是一个新出茅庐的留学生,是他一个下级的儿子唐祖延。
不管格里顿多阴险,多无赖,什么霸气,多么能狡理,许家证据确切,是有理的一方,只要把证据摆出了,任他是铁拐李,就能颠倒黑白吗?
原告李东阳,被告许青枫、杨柳、许莹。许家的主要人物都被李东阳告上了法庭,许家成了预谋杀人嫌疑犯。
李东阳得意的很,他手里攥着证据,足足的可以置许家于死地,许青枫瞥一眼李东阳夫妻的位置。对他的得意没有一点神色的波动。
许家出庭的有被告三人,还有阿乾。
李东阳美过之后,就像面临大敌,神色特别的郑重,看了他的律师好几次。
法官宣布肃静,就是开庭,宣布了李东阳起诉许家和孙丽合谋杀死李永利一案。
格里顿抢先宣布他对这个案子的掌握结果,他高声对法庭所有的人宣布:“我的当事人,被害者李东阳之子李永利被许家三人许青枫、杨柳、许莹合谋设计指使李永利的妻子孙丽杀害李永利,依我的调查,孙丽和李永利的婚姻许家极力阻挠,不同意孙丽嫁到许李家。
原因是许青枫的儿媳妇许珍是钟玉华丢失多年的女儿,许家因为不满意钟玉华给许珍安排的婚姻,杨柳以许珍养母的身份进行阻止。
并且不许许珍认亲生父母,两家从此为仇,许家多次陷害许李家,现如今污蔑许珍的亲生父母李东辉、钟玉华是vmf组织成员,并栽赃嫁祸李东阳和钟玉华毒~枭身份。
许家陷害了李家,担心李东阳大选上台会对许家反击,派了杨柳的外甥女孙丽勾搭上李东阳的儿子李永利,想将李家一网打尽。
许家指使孙丽杀了李永利,支持她潜逃,为她安排出国,一切的款项都是许家出的。
这是孙丽的口供。”格里顿只是先提出这些,得意洋洋的站到一边:“请法官裁断。”他叻里叻的一大堆,身边的翻译翻成汉语,会英文的也不低汉语听的顺溜,不会英语的还有,对
英语没有汉语明白的快。
李东阳用格里顿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外国人敢作弊,比中国律师的胆子大。
他们就是要作弊,他在外国找了一帮人做了假口供,想把许家咬进去。
他送上了一大沓子假证明,足以置许家于死地。
许青枫的律师唐祖延,只说了一句话:“我的当事人是被原告的律师污蔑的。”随后他交到法庭他搜集的所有的证据,就退后。
法官接过一拃厚的证据,看了几张,就宣布休庭,格里顿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慌乱。
脸木然的孙丽面颊抽搐了一下儿,她从进庭,就像个死人一样,就似一尊木偶,被检警察带走还是木木然的。
孙娟作为孙丽的家人和海贞卿也到庭,孙丽始终没有看法庭内的一切,眼珠跟不会转的一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