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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傻子(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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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修杰”望着纪仲身后缓缓展开的竹卷,即便已经入圣的他,心中仍然是翻起了惊涛骇浪。

    “《春秋》虚影!你一个儒生,怎么可能召唤出《春秋》虚影!”“方修杰”浑身正气鼓荡,夫子境巅峰的攻击尽数朝纪仲打去,但是所有的攻击落入《春秋》虚影散发的光芒中,就仿佛落入了无尽的时间长河之中,全部消失不见。

    《春秋》虚影的竹卷完全打开,上面刻着的字一个个闪烁起来,随后,那些闪烁的雅文文字从竹简上飘出,落入了纪仲的身体中。

    纪仲身上的正气猛然暴涨!

    “春秋注我!这是春秋注我!”此时真正的方修杰也是心中大惊,这种场面,他只在史书中见过。

    儒门半圣之下,最强的两大神通,春秋注我,我注春秋!

    据说,施展出春秋注我,将召唤出儒门至圣的力量,为己所用,曾有一位正心境大儒使用春秋注我,越阶斩杀一名蛮族蛮神。

    只是,这两门神通太难了。

    难到一两代人,都不见得有一人能掌握。

    可是纪仲只是一个儒生,连书山学海都没有见到,他怎么会施展出来?

    ……

    此时随着一个个春秋笔墨飞入纪仲的体内,纪仲的气息在不断攀升,很快就突破了儒生,进入了夫子境,接着就是突破启蒙境夫子,到达开化境夫子,紧接着又从开化境夫子突破到了传道境夫子,但是这势头没有中止。

    “方修杰”面色大骇,在“春秋注我”施展期间,至少要半圣的力量才能攻击到对方,如今他只是一丝神魂附体,施展出传道夫子的实力。

    “你疯了!”这道苍老的声音大喊,“快停下来!你根本承受不住春秋大术的力量,你的儒心会崩溃,你也离死不远了!”

    纪仲压根不理会,身上的气息仍然在继续增长,转瞬间就来到传道境夫子巅峰,正朝着大儒前进。

    此时崩界上空崩坏之力开始聚集,巨大的压迫力量散发了出来。

    “方修杰”大惊:“停下来!你能突破一整个大境界,未来至少能达到正心境,就连封圣也有一定的希望。”

    “你停下来,拜老夫为师,入我方家,我方家用尽所有手段助你百年成圣!”

    “只要你肯拜老夫为师,老夫立刻离去!你停下来!”

    纪仲微微睁开眼,看了一眼状若疯狂的“方修杰”,继续闭上眼睛,身上气息依然不停上升,突然间一声闷响,纪仲的修为已经突破了夫子境。

    此时天空中崩坏之云中一声雷鸣炸响。

    “方修杰”大喊;“停止啊,你若是到了大儒,会引下崩界的崩劫,你想你身后山谷中的陈洛和我们陪葬吗?”

    听到“方修杰”这一句,纪仲身上的气息猛然一滞,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崩坏之云,长长吐出一口气,身后的春秋虚影缓缓消散。

    纪仲此时目光如电,看向“方修杰”,举起手中的断剑,那断刃处,一道浩然正气冒出,重新化作了一柄三尺铁剑。

    此时的纪仲,半步大儒!

    “方修杰”面露凶狠之色:“小子,《春秋》已逝,区区半步大儒而已,你拦不住我!”

    “方修杰”浑身青中带黑的正气宣泄而出,排山倒海一般压向纪仲,正气巨浪所过之处就连地面都被生生刮起了三寸。那正气巨浪扑向纪仲,仿佛要将纪仲活活拍死。

    夫子境儒术·不教而诛。

    纪仲深吸一口气,浑身的正气都集中在手中长剑,他朝那迎面而来的正气巨浪狠狠劈下。

    仿佛是混沌中开天辟地的第一束光!

    那青气剑光锐利无匹,正面撞上了正气巨浪,去势却丝毫没有停滞,一往无前。

    下一个眨眼,一道血迹从方修杰的额头正中流了下来。

    “太平之剑?”那苍老的声音也逐渐虚弱了下来,“这是太平之剑!”

    “你个傻子,封圣之资,竟然为了拦我,死在了这里!”

    “你个傻子!傻子!”

    那苍老的声音仿佛要释放自己的无穷怒火,但是声音却逐渐消失,当声音消散的那一刻,方修杰的身体倏然裂开,从中被劈成了两半,那股覆盖在身体上的青黑正气忽然化作了一团火焰,熊熊燃烧,将方修杰的尸体彻底化为了灰烬。

    就仿佛这个世界没有这个人一般。

    于此同时,纪仲身体一晃,摔倒在地,他感觉到浑身的力量和生命力都在迅速消退。他仿佛听到了心脏处有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

    纪仲靠着山石,再也没有力气握紧手中的断剑,他发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速度越来越慢,眼皮越来越沉。

    “公子,小纪只能护你到这里了……”

    纪仲已经没有力气再握紧手中的断剑,他浑身的衣着已经被冲击的褴褛不堪,一如他第一次见到陈洛时的样子。

    纪仲在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一个断了一条腿的背影,那个背影朝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傻夫子……”

    纪仲用最后的力气喃喃道,缓缓闭上了眼睛……

    ……

    “纪大哥!纪大哥!快醒醒!”纪仲被人摇醒,睁开眼,一个瘦骨嶙峋的大脑袋凑到了他面前,“那个傻子又来了。”

    纪仲一听,连忙掀开破兽皮,抓起枕在脑袋下的铁剑,走出了破茅草棚。

    他,纪仲,今年十岁,亡人集南区甲字街第一孩子王。

    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手上那柄铁剑。

    几个瘦得不成样子的小孩见到纪仲,都一窝蜂的涌过来,纪仲用手点了点数,还不错,一个都没少。

    “很好,看来那个傻子给的食物里没有迷药和毒药。”纪仲点点头,“走,跟我再去领食物去。”

    众孩童兴奋地大喊,跟着纪仲走向甲字街的街头。

    ……

    这里是亡人集,位于莽州,却在莽州的长城防线之外。

    早年间这里有些哨所,是为了预报蛮人入侵而设置的,因为死亡率太高,所以在这里驻扎的都是些死囚。

    朝廷允诺他们,若他们可以在这里待满七年而不死,就能赦免其罪,无数死囚为了一份活下去的希望纷纷主动来到了这里。

    来的人多了,哨所就连起来成了一个集镇。因为所有人都是亡命之人,因此,又叫亡人集。

    随着时间的退役,这亡人集渐渐出现了第二代,第三代,可是这里又偏偏是一个没有王法的地方,很多孩子刚刚出生,就没有了父母。

    纪仲就是其中一个。

    纪仲不记得自己父母是谁,只是有一个人在临死前,遇见了不满六岁的纪仲,把自己的铁剑扔给了他。

    “老子有一个儿子,死了,你给老子磕个头,就当老子的儿子吧,替老子把香火延续下去。这把剑,算是老子给你的遗物。”

    纪仲老老实实地磕了个头,不是为了这把剑,而是自己被叫了多年的“兔崽子”,那一天,终于有名字。

    纪仲!

    他用了三天时间,刨了个坑,把那个便宜老爹埋了进去,自己则抱着那柄几乎跟他差不多高的铁剑,回到了南区甲子街。

    自从他半夜偷偷摸摸用这柄剑刺进一个想要抢剑的小混混的脑子里,就没有人再来谋算他这柄铁剑了,他也莫名其妙成为了整条街最受敬佩的孩子王……

    ……

    纪仲带着众孩子走到街头,果然看到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坐在大树下,他看上去豪爽的很,就是右腿的裤管空空如也,风一吹就飘了起来。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面前摆着香喷喷的面饼子。

    那大叔看到纪仲等人,哈哈一笑,伸手招呼道:“小纪啊,快来快来,刚刚出炉的面饼子,还热着呢。”

    其他小孩都看向纪仲,纪仲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那些孩子才扑了上去,一边吹着面饼,一边往嘴里塞。

    “慢一点,都有,都有。”大叔热情招呼着他们,又看向走在最后的纪仲,“小纪,昨天你答应的,吃我一顿饭,所有人都要跟着我念两个时辰的书。”

    纪仲在那大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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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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