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半月柳庄头会给塘里的鱼喂一次玉米粉、米糠煮熟弄碎的红薯等搅拌而成的饲料,承包的佃户只需要喂草就行了。
不是舍不得用饲料日常喂养塘鱼,而是没有必要。自然生长的鱼肉更好吃,用不着再画蛇添足。
后边山上的果园也承包给一户打理,负责除草、修剪枝条,每年主家除了留少许尝鲜,剩下的也同样让他们自行处理,需要收取六成利交给庄子上。
还有那些土地,林家会派人来教怎样种植金银花,种子、今后售卖都不用他们操心,只要平日里好好护理便可。
所得同样主家收取六成利,余下的归自家所有。
但种植金银花跟打理池塘和果树不同,需要签订十年的契约,也就是说至少十年都得当秦家的佃户,不能离开。
也不会让他们吃亏,契约上自会写明他们的待遇。
众佃户们又惊又喜,哪有不愿意?
种田只有春耕和秋收忙碌一些,平日里还是比较清闲的,至少再多做点儿农活是完全没有问题。
养了鱼、种了藕之后基本上就不怎么需要管了,三天上山割两担草抛进去养鱼就够了。
那池塘那么大,一年下来,产的藕肯定不少,还有鱼,就算按最少的五百斤算,一斤少说也能卖十文八文的,至少有五两银子。
再加上藕,多收入个二两左右应该没问题。
还有果树也是,差不多上百棵呢,平日里除除草、剪剪枝,到了季节卖鲜果收入也不少。
只有种植金银花,需要签订契约,众人多少有些犹豫。
一签订就是十年啊。
虽说假如没有什么意外,他们巴不得年年有田种稳定下来,可一说十年,对未来的不可预见与不确定又让他们心里打鼓,一时做不下决定。
苏锦也不逼他们,将利害关系跟他们讲清楚,说了种金银花会有人来教,他们可以回去想清楚,跟家里人商量商量,明天给答复。
若是不愿意也不勉强,便再让别的人来种便是。
有一户佃户恰好以前在某个东家那里做过管理果园的活儿,那一片果树便让他加管了。池塘也让两家劳动力不太足、家境较为贫苦的管了,剩下的便明天答复。
众人心情颇为复杂的散了,一路上议论纷纷。
次日,除了管果林和池塘的其他人家都来了,纷纷表示愿意签订契约种地,小心翼翼的提了个条件,就是水田也签订十年契约,让他们一起种。
苏锦一听这话暗笑,心里门儿清,合着他们回去之后商量讨论得出的结论就是,假如不签订契约种金银花,就有可能会收回他们的水田?
不然的话,想必不会来的这样整齐吧?
也怪不得他们会有这等想法,毕竟田地不是他们的,他们可做不得主,心里不安也正常。
苏锦自然不会吭声多说什么,他们这般认为,也没什么坏处。
事实胜于雄辩,种金银花他们肯定是不会亏的,明年他们就会知道好处、尝到甜头了。
且等着看吧。
苏锦爽快的点头同意了,也要求他们一定要用心打理金银花,不可敷衍了事,否则这契约就不作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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