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够攀爬进去。
村民们听说那种的是有毒的药材,吓得都不敢靠近,见他们如此谨慎小心专门围起来,也不觉奇怪,反而还觉得他们很有心——生怕误伤村民啊!
那一片林地相隔不到两百米便是他们家的药田,买的雇的下人佃户们也住在那里,方便看守林地。
秦朗还特意挑选了两条狗让他们养着,方便有个什么风吹草动能及时发现。
栽植天麻,也得先用块茎培育出幼苗,然后再移栽。
苏锦想到了那处隐秘山洞,在那山洞里培育再好不过了。
于是,便与秦朗两人带着天麻茎块去了山洞那边。
洞中有一片宽敞如小厅的地方,正当合适。
虽然那一片栽培天麻的林地有五十亩,但栽植并不适宜过密。便是这做育苗所用的茎块,也不过二三十斤。
他们两个人足够忙的过来。
可惜如今已到十一月,天气冷了起来,尤其是晚上,更是风寒霜浓,即便在那与世隔绝的小地方四面有高山包围,也依然会觉得冷,要不然苏锦很愿意在这住上三四天。
将天麻茎块处理好,两人便回家,半道上秦朗猎了一只肥大的野兔,又勾起苏锦狩猎的兴致来了。
“这时节野味最肥美了,等天麻全都种上了,咱们进山狩猎狩一次大的好不好?”
秦朗失笑,什么叫狩一次大的?不过这个时节秋高气爽、草叶枯黄,的确是猎物最肥美、最适合狩猎的时节。
不知想到了什么,他一时有些失神,目光也有些迷离起来,直到苏锦拉了拉他的袖子,他才回过神来,点头一笑:“好,等过一阵咱们就去!叫上宋平安他们,咱们去找找野羊群!”
其实这时节的野鹿滋味最好了,膘肥体壮的野鹿猎到之后就地宰杀,生起火堆,架在火上烤,鲜嫩的鹿肉滋啦滋啦的冒着油,很快香气便弥漫着整个树林,撒点儿调味的细盐、胡椒,咬一口鲜香的滋味儿能让人恨不得连舌头吞了下去......
可惜,在这一带的山林里是没有鹿的,顶多只有跟鹿差不多的麂子。
麂子肉味虽然也很鲜美,但跟鹿肉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将来若有机会,倒是可以带着媳妇儿往北边去走一走,猎几只鹿让她尝尝鲜味。
还有西北边大草原上出产的羊,肉质也鲜嫩肥美无比,只简单的用野生沙姜、野葱涂抹,腥膻味便除得干干净净一点也没有,大块的羊肉用大铁锅炖煮,或者整只大大的羊腿架在火上烤,都是极致的美味!
苏锦可不知道秦朗此刻心里想到了天边,听他说要去找野羊群大感兴趣,喜得连声说好,还说自己一定要跟着同行。
秦朗一笑,他本就是看她有兴趣才这么说,挑选跟去的人也肯定是宋平安等几个平日里相熟的,她当然可以同行。
这天晚上,苏锦正做着追赶羊群狩猎的美梦呢,被一阵不轻不重的敲门声惊醒,毛嫂子在门外低而焦急的唤着:“老爷、夫人!”
在现代的时候苏锦最怕半夜手机响,大半夜的有人打电话来绝非好事。在古代半夜听到敲门声同样也让人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