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感到遗憾呢?
因为宋歌并没有邀请她去参加他的婚礼。
昨天下午,她已经基本梳理过了两人的相识始末,只要去参加他的婚礼,就能为这一段相遇画上完美的句点了。
从此,水阔山远,各自安好。
其实,从这点来说,最好不要喜欢上宋歌这样的男人。
明明他的眼睛还对你微笑,理智却不会准许他们说,“我要结婚了。”
对他们来说,一旦决定了,过去便不能影响自己的未来。
当她这样想的时候,手臂上袭来一股剧痛。
她缓慢地侧目。
雪白的衣袖上,已然晕开梅花般红艳的星星点点。
是的,金盆洗手这么久的她,刚刚遭遇了消音枪的青睐。
还真是荣幸啊,这个藏在暗处的狙击手明明可以取走她的性命,却只是射伤她的左臂。
事反常理,必有玄机。
不过,既然对方无意要她的命,那么,她现在的首要问题是买件外套,找家医院,取出子弹,以便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地回家。
她是行动力很迅速的人。今天的运气倒也不赖,商业街上,就有一家正准备开业的服装店,只是卖的都是杂牌货而已。
进去后,她随手拿了件长款的黑色大衣,在店员充满不解和欲说还休的眼神注视下,她爽快地买单走人。
从服装店出来,环视一圈,如她所熟悉的那样,整条商业街,只有刚刚那家牛肉面馆的斜对面有一家药房,最近的医院在3.2公里之外,这几天里,并没有平地冒出新的药店或者小诊所。
思忖片刻,她决定去买自己取出子弹所需要的东西,回家后,只要操作时,支开温澜和周阿姨,就不会被她们发现。
那么多年里,她都过着走在刀刃上的生活,早已不会因为子弹射伤自己而惊惧,也早已习惯忍受这样的疼痛。这种程度的疼痛,和当年慕容绝训练她时,她所承受的训练之苦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
她穿过马路,拎着热乎乎的早餐,再次一路向北走。
七点多了,药店还未开门,人家的玻璃门上写的营业时间时8:30。
好吧,所以,家里准备医药箱,也算为一种远见之明了。
手机就在这时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令她不禁想要苦笑。
因为是宋歌的电话。
她迟疑了一下,正准备挂断,心里动了下,一抬头,就看到对方站在马路对面。
明明刻意地走了这边,还是被这人看见了?
她还真是倒霉体质啊!
暗恋的人,已经要结婚了,她却还得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的狼狈?使得对方赢得更漂亮。
然而,电话已经不能不接。
就算知道自己输了,姿态也要漂亮,对她来说,这是尊重自己。
“喂?”
“胳膊怎么回事!”
好吧,像他们这种人,眼睛都是很尖利的,何况她今天穿的是白色运动衣,哪怕道路再宽阔,宋歌也能看出不对劲,毕竟她占的地方是药店。
“哦,中了子弹。”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那边传来的气息,明显加重了很多。
她看向北方出来的朗朗红日,此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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