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会使用火箭筒,百米之内,精度绝对满意,摧毁敌人的坚固堡垒,绝对不在话下。”
“我是狙击手,十个人的小队,必须有我,对了,在越南战场上,我曾经在两千米的距离上狙杀过敌人。”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这次,内森说要再次走上战场,他们之中,居然没有一个人拒绝。
“别看我使用的是假腿,我现在走路也很稳,我的大脑很强大,可以记住各种地图,我可以给你们开车带路,肯定不会出错。”
就连使用假肢的一名老兵,都不想落下。
虽然他们已经融入了正常的生活,但是只要内森有需要,喊一声,他们随时都会义无反顾地拿起枪来,走上战场!
为什么?
什么军人的荣耀,深深地刻在骨子里,对他们来说,军人的荣耀算个屁,当初他们退伍回家的时候,军人是最耻辱的,他们是被人民所唾弃的,他们是侵略者。
现在,他们可以随时拿起枪来,走上战场,并不是因为那些狗屁倒灶的原因,只有一个,才是他们心中最真实的。
因为他们相信内森。
没有内森,就没有他们的今天,他们会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越战老兵依旧不会被社会接受,但是现在,内森改变了他们,对他们来说,新的生活,是内森和珍妮给的。
知恩图报,在战场上,他们可能会说,我欠你一条命,而这条命,随时都会还给你的,这就是军人,这个精神,一直在他们的血液里面流淌。
再说,这次还是去救人质,是正义的行动。
“好久没有拿枪了,我已经等不及这种感觉了。”
这次被召集过来的,都已经是越战老兵俱乐部中最核心的人员了,也有上百人,而内森,只需要十个人而已,现在,这一百多人,现在一个个都是非我莫属的样子。
你就是淘汰了别人,也别想淘汰我,我还想要再过把瘾呢。
内森一下子犯难了。
“要不,大家都一起去训练,这样,临时出状况,也好有个替补?这段时间,大家的工资,都从越战老兵俱乐部的捐款里面出。”珍妮在一旁说道。
珍妮的话,立刻就赢得了大家的掌声:“珍妮小姐说得对。”
“我们不用工资,我们还从未交过会费呢。”
“对啊,咱们去靶场过瘾,那都得花钱的。”
“那咱们回家收拾收拾,明天就去报道吗?”
都去训练?那得造成多大的负担?他们开工资好说,训练的经费呢?内森有些奇怪,但是,当看到珍妮眼中的忧虑的时候,内森突然就明白了。
珍妮在做两手准备,虽然说的是三角洲部队为主体,但是万一三角洲部队退缩了呢?那个时候,老兵俱乐部的这些人,就要当主体了,他们一百多人,绝对的民间团体啊,到时候,就是抢空军陆军一些装备而已。
珍妮的考虑更周密。
但是,内森却并不知道,珍妮居然要跟着大家一起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