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听不到其他任何声响。
叶谦站在队伍中,穿着一件极为普通的竹制半身铠甲,腰间挎着一把大刀,任由雨水打在脸庞,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激动。
“这次急报,定然是前线吃紧,真是太好了,终于要上前线了!终于可以磨砺自己了!”
叶谦心中如此想着。
经过先前与田老三那一战,他完全明白了在军中的妙处,也只有在军中经历过生死厮杀,才能搞定让自己快速成长,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
相对于叶谦的激动,其他的新兵却是没这般坦然,一个个脸色发青,不知是被雨水淋的,还是心中慌张所致。
欧阳统领身披银色战甲,头戴银盔,银盔上还有一根四彩翎羽,站在高台之上,满脸威严,冷眼环顾四周,随即露出满意的神色,对着一旁道:“副统领,清点人数!”
“是!”
只见一个同样身披战甲,头上却是戴着三彩翎羽银盔的中年人,应和一声,便飞速跑到台下,大声喊道:“各大队,上报人数!”
“第一大队,总共五百四十人,全部到齐!”
“第二大队,总共四百八十人,全部到齐!”
“第九大队,总共五百人,已全部聚齐,在粮草仓库待命!”
“第十大队,总共四百九十八人,无一缺到,均在搬运所有辎重,正在快速聚集!”
随着一个个中气十足的声音接连响起,在雨声中显得有些不协调。等所有人都报数完毕,现场再次安静下来。
那副统领满意的点了点头,来到台前,大声道:“禀告欧阳统领,全营总共四千八百五十六人,尽数到齐!”
在云峰帝国的军队中,一个营就是十个大队,每个大队下面有五个中队,再每个中队下面则是十个小队,一个小队就是十个士兵,按照标准共计五千人。一般后面两个大队,一个专门负责粮草及后勤,一个则是负责辎重之类大型器具,以备攻城略地之用。
欧阳统领所带领的这个营,经过这次招募,有四千八百五十六人,也算是圆满完成招募任务。
“好!你们做的不错,现在听我号令,全营开拔,一路向西,朝边境黑铁城进发!”
欧阳统领高举手中宝剑,指向西方,大声喊道。
“第一大队作为先锋部队开道,第二大队和第三大队保护统领,第四到第六大队依次前进,粮草辎重紧随其后,第七大队陪同保护粮草,第八大队断后”
副统领接受到进发号令,在台下安排起出发命令,使得整个部队虽然人多,却井然有序,丝毫不见杂乱。
叶谦作为第一大队打前锋开道,跟随着整个大部队,一路西进。此行两千里,几乎穿越小半个云峰帝国,足足要行走上月有余。
这将是他最长的一次远行,也是最为凶险的一次征程,或许会一去不复返,又或许脱胎换骨,修为更进一步。
再次留恋的看了一眼这个没有战乱的城市,或许今后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再次享受这般的“宁静”。
一旁的杨凡,朝叶谦看了一眼,眼神中却意外的没有半点慌乱,反而是多了一丝坚定。
叶谦倒是发现了杨凡的不同之处,心中隐隐多了一丝欣慰。
其他所有新进的士兵,各自怀着不同的心情,有慌张、有悲凉、有留恋他们都知道,这一去,恐怕多半是没有回头之日,因为太多的曾经去过的同乡,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在民间流传着一首民谣:十五从军征,八十不见归;沙场秋点兵,马革裹尸还;要问是谁家?谁人能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