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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命于君主的行政机关与职业guan僚从中央渗透到地方,逐渐蚕食贵族领主的统治权;
司法部门与行政部门分离,使得贵族等级失去了司法裁判权;
刑法与民法的整理编纂使得国家的权力逐渐统一且集中于维也纳朝廷;
税务和财政改革也削减了贵族的权利;
约瑟夫二世甚至拒绝召开波西米亚的地方议会,并解散了它的执行机构,于是贵族与君主平行统治的最后残余也消失了。
在这过程中,贵族损失了很多,但他们很快找寻到了自己的新位置,他们积极参与现代国家的建设,出任行政官员,为君主效力,从更强大也更富于的现代国家那里获得胜过封建时代的物质利益和资源。
现代的所谓奥地利贵族,除了以前的皇室成员之外,可以分为几个等级:无头衔贵族,仅有“冯”字,或有贵人(Edler)称号,这是最低等的,所以带‘冯’字的不一定是真贵族;
再就是骑士,姓氏前有“Ritter von”;
往上是男爵(Freiherr),日常可称呼Baron;
伯爵(Graf);
侯爵(Fürst)。
少数侯爵也享有公爵头衔,就像列支敦士登侯爵同时享有特罗保和耶根多夫公爵头衔。
现存的哈布斯堡家族成员有,也享有一些公爵头衔,但这也只是头衔而已。
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在这之前就获得贵族身份的家族常常在自己的头衔前加一个“帝国”,如“帝国男爵”“帝国伯爵”等,以区分1806年之后获得贵族身份的暴发户,不过二者之间没有法律地位上的区别。
但新老阶级的对立是与生俱来的,不是说法律平等就真的平等了,old money永远瞧不起new money,这就是贵族内部的鄙视链。
1400年前后获得贵族身份的贵族,称为原始贵族,此后通过皇帝/国王等封授的诏书而获得贵族身份的,称为诏书贵族,奥地利和匈牙利常用的一种说法“老贵族”,包括原始贵族和一些早期的诏书贵族。
如果是神圣罗马皇帝封授的诏书贵族,在整个帝国范围内享有相应的身份和地位,而哈布斯堡家族的皇帝还能够以波西米亚国王、匈牙利国王、奥地利大公等身份,封授仅在这些地区得到承认的贵族。
从1757到1918年,所有出身资产阶级的哈布斯堡军官,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不间断地服役满三十年,就可以获得世袭贵族身份。
哈布斯堡帝国著名的女君主玛丽亚特蕾西亚皇后在七年战争期间颁布了这道法令,为的是吸引资产阶级的人才为皇室所用。
后来,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又增加了一个条件,即必须亲身参加过战斗,再后来即便没有参加过战斗,只要有特殊贡献,也可以获得贵族身份,这就大大降低了成为贵族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