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恭翰墨,出生在16世纪的一个普通的农村的家里。父母是地主的奴隶,我也就是当时的小奴隶。
这个名字已经很少有人提起了,我自己也忘得差不多了,只不过这个名字,却是代表着我自己曾经存在的痕迹。
那是兵荒马乱的古时的战争之年,我的枪魂的名号,就是在那时候的战争之中得来的。
当然不是现在的手枪,而是冷兵器——长枪。
我本是奴隶,当时是没有资格当兵甚至是拿兵器的。
可是一波起义的土匪攻打到我们村子里的时候,不仅没有帮助我们,反而还搜刮了我们。
地主家一家七口都被杀害,我们这些奴隶也没有幸免。
当时的我正在山里给地主家摘茶叶,这才幸免于难。
当我下山的时候,已经是火烧遍野了。
整个村子都被屠尽,没有一个活口留下来。
我的父母,也就是被那群土匪给杀害的。
所以我要报仇,当时官朝还在征兵抵抗起义军,我就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官朝军。
在战场上屡屡创造战功,枪神的名号也由此传来。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为什么我会敢用一把长枪挑战几百人甚至是几千人的铁蹄,那是因为我在村子被屠之后,为了修炼,进入了其他的山里面,跟野兽斗争修炼。
起初豺狼虎豹看了我都会扑杀我,可我为了心中的怒火,硬生生接了下来,就跟他们在山里面进行了无休无止的战斗。
十岁那年进的山,二十岁出山的时候,整个群山的野兽都被我吃光或者杀光了。
正就此时,我决定是时候报仇了,也就准备去附近的一座城池报名参兵。
起义军和官朝的斗争持续了十年,起义军也是慢慢发展壮大起来,唯一的原因,是他们得人心。
官朝在人民之中的地位已经如同刍狗一样了,而维持官朝一线生机的,也就是他们的兵力强大了。
但十年的斗争下来,官朝的兵力也在更新换代,抓壮丁,抢劳动力,是官朝现在常有的事情。
可所有人不知道的是,当初那群起义军的暴行,到现在,甚至连有人提都没提过。
这样的人如果最后坐上了皇位,一样是暴政,对于人民来说,一样是苦不堪言。
现在,好歹官朝上的皇帝老儿是从小受到正统管治天下熏陶出来的,就算是再昏庸无度,最起码还是有点本事的。
而起义军的首领呢,就是一个包工头,如果他当了皇帝,他知道怎么发梁救灾吗,知道怎么权衡天下的利弊吗?
知道怎么对抗外来蠢蠢欲动的势力吗?
不知道,他只是想当皇帝。
所以我当时义无反顾的,决定加入官朝的阵营。
除了为了报仇,也是为了天下苍生着想。
但就在我从山下出来,准备去城池之中的时候,偶然间掉到了一个家伙的陷阱里面。
那陷阱可不是一般的陷阱,就连我当时都没有发觉,等到知道了的时候,已经是血腥味扑鼻了。
屎坑知道吧,那个坑,整个就是一个血肉坑。
也就是说...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