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京人的年代并非早于元朝(1271)千年之前,最早可以追溯至公元四世纪,但作者为了撰写小说,于是便擅自猜测他们来自于更古老的年代。)
人死的时候,会见到什么?
有些人说:人会见到自己的一生,有如走马灯一般在自己眼前浮现。
人会借此怀念旧日的美好,反省自己一生的罪过,彻底抛弃一切挂念,让自己的魂魄前往应该前去的地方。
但这般说的人,却往往还活着。因而他们所说的话,也应当是不可取信的。
但莫愁却信。
他相信这谣传中的景象,如果不是死亡的过程,也至少会是死亡的前奏。
因为与其他人不同,他确确实实死过好几回。
他被视为死者的日子,比活着的日子要长了许多。
令他哭笑不得的是,也许这一回他真的要死了。
死在他最初获得不朽的地方。
他在一片模糊中,又见到了自己在这岛上最初的日子。这蒙昧混沌的感觉,就仿佛他将头颅浸入水中,借此观察水下的世界一般。
他看见了自己,还看见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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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最早并不叫莫愁,而是挂着一个古怪的名字,如果他开动脑筋,细细追忆,也能想起那个名字。
是的,格林姆斯。蓝眼的格林姆斯。
这是他们那一族人古怪的起名习俗。只有姓名,再加上一个绰号,便成了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
他们在海上讨生活。
他们驾驶着用巨大橡木雕刻的船,从北方最寒冷的地方漂流过来,顺着大路沿岸烧杀抢掠,为所欲为。
他们唱着战歌,吹着号角,头戴着长角头盔,身上披着厚厚的兽皮,在露天的大船甲板上与天地搏斗,与敌人厮杀,靠着莫大的勇气和天生的鲁莽,他们的船队劈波斩浪,远渡重洋,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这座美丽温暖的小岛上停留了下来。
他们很快发现,这座岛上有着土著居民。他们智力低下,赤身露体,饥寒交迫,心惊胆颤,与他们沟通时不用语言,而是用石块、木矛以及火把来进行象征性的抵抗。
于是,他们毫不犹豫的惩罚了这群野蛮人,其中的男人被他们割下头颅、命根,留下装饰他们的大船,而将他们丑陋的躯干抛进了海里。女的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年轻漂亮的,被他们轮流玩弄,随后留下充当女奴;年老难看的呢?也许,只能说她们的下场并不比那些男人更好。
莫愁,也就是蓝眼的格林姆斯,当时还是个十四岁的孩子。
他本不应该随父兄一起到海上冒险,但他却倔强的自愿前来,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勇敢的战士,他甚至与他那熊一般高壮的兄长角力,在被兄长揍了个鼻青脸肿之后,他一脚踩在躺倒在地、人事不知的兄长胸上,对父亲昂然而视。
于是,他便来了,并且从大海上活了下来。
他们的船队一共有一百三十多人,巨浪、海风和战斗领取了他们当中一半人的性命作为战利品,但他却活了下来,并不是由于他胆小怕死、畏缩不前,而是因为他勇敢无畏,技艺高超。
他参与了船队在小岛上的屠杀,但他却本能的躲开了他们对女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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