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集合,就是兄弟们聚集起来一起喝酒,大学三年,他们基本上没有换过喝酒的地方,一直都在科武大学门外的那家酒店里,用张龙的话来说,这叫专一,从吃饭喝酒就能看出一个人是不是花心。
可在兄弟们看来,张龙之所以三年如一日地在同一个地方吃饭喝酒,估计不是神马性格专一的问题,而是太懒了,这一点,马汉和王朝是深信不疑,因为从小张龙就有极为严重的懒惰毛病,因为这个,他没少被张天德痛揍,试想一下,堂堂十大家族里的张家,家财万贯,可家主的儿子,却可以将一件衣服穿到臭气熏天也不舍得换的地步,能不挨打吗。
当然,不是张龙舍不得换,是懒得换,他并不觉得脏一点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又没让别人趴在自己身上闻味儿,脏不脏的管别人毛事,再说了,张龙小时候一向认为自己的时间要放在彰显男子汉风格的事件上,比如打架,比如保护弱小,比如扶老奶奶过马路,比如替小美女出头。
所以,那时候有很多老奶奶看到张龙就跑啊,不然这小子会硬推着人家过马路啊,而且根本不问人家到底要去哪。
……
一帮兄弟已经在酒店里面集合了,今天来的人多,整整占了四个包房,酒菜已经摆满,众人也没有等赵虎,已经开始推杯换盏了。
大三了,快毕业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大三一开始,众人喝酒的次数就越来越频繁,不像大二的时候各自忙碌各自的,要么颓废,要么亢奋,要么迷茫,现在,所有人似乎都迷茫了。
不光是张龙他们,饭店里出出进进频繁的,大部分都是大三的学生。
或许是知道,再过不久,就要分开了吧,所以想趁着这点时间,多聚一聚。都是大男人,虽然心中有些发酸,有些不舍,但也不说出来,只在酒桌上拼命地喝,好让这一段岁月变的更加深刻,以备日后在平淡中去回忆。
当初信誓旦旦,热血沸腾,凌云壮志,可临近毕业,却一下子觉得当年那些誓言是那般飘渺。
毕竟不是一个人,毕竟这人生纷乱多陈,毕竟有太多事,太多牵绊。
当初说好一起闯,事到临头各自飞。
没有人有怨言,谁都可以理解,亲兄弟,也不一定能一辈子相守,只要心中有兄弟,天涯海角,慢慢岁月,便都是兄弟。
连诺婉儿都来了,充当着兄弟的女汉子身份,咿咿呀呀地举着酒杯,穿梭在人群里,她笑的像个小孩,大眼睛里也不知道是因为喝醉还是别的什么,时时刻刻都闪烁着一层水光。
没有人去谈以后,不想破坏这过一天少一天的快乐气氛。
可是,当酒精发作,即便是这些修为不错的武者,脑海还无比的清醒,可却就是控制不住心中那些压抑了。
四个房间,每一个房间都变的沉默了起来,只有浓浓的烟雾在缭绕,一张张泛红的脸上现出一丝隐隐的哀愁,端坐不语,时而传来叹气的声音。
“张龙,你毕业以后,要去哪里?”诺婉儿转头,扑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张龙问道,一语既出,她差一点就哭出来了。
张龙笑了笑,抬手抹掉诺婉儿嘴角的一点饭菜,“哦,还不知道呢,但肯定不会留在江城。”
年少轻狂,都想出去闯一闯,谁也不愿意留在生我养我的地方,可几年后,大家才发现,当真的走出去那一刻,那思乡之情,却又是那般折磨。
“你呢?”张龙又问诺婉儿,笑容温和。
“我老爸让我会朔京。”诺婉儿低头,可爱的小脸少有地浮起一抹黯然,一双小手揉捏着桌布,像是做错事的孩子,“可是,我想跟着你,回朔京好没意思。”
“呵呵,”张龙摇头苦笑,“别瞎说,你跟着我干嘛,就先乖乖回朔京,以后还会再见面的。”
诺婉儿没有说话,就低着头,大眼睛里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却咬着牙不肯发出声音,只用那小手不断地抹着。
张龙咧了咧嘴,他同样舍不得这个曾经为了自己差点儿丢掉性命的傻丫头,可是他不能说出一点挽留的话,他怕那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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