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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一代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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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萧博翰看着蒙铃就想到,现在天已经热起来了,女孩们又该穿裙子了,一年一年时间,过得很快,萧博翰感觉自己总是和时间在赛跑似的,小时候总是盼着过年,可是现在怕过年,是不是自己真的心态已经老了。

    在看看身边蒙铃是如此的年轻,如此的青春,她挺拔得如同秋风里的一棵嫩白桦,她停下穿着精致小羊皮高腰女靴的脚步,娇声催促着磨磨蹭蹭的萧博翰,眼睛里满含笑意.,在他们的身后十多米的地方,还跟着恒道集团的好几个保镖,这是萧博翰特意叮嘱的,不要跟的太近,那样就失去了转街的味道。

    蒙铃也没太勉强,对自己的身手,她还是有点把握的,今天她就想尽情的享受和萧博翰在一起的快乐,不管是什么身份,女人天性中的疯狂购物欲望都是无法扼杀的,蒙铃也不例外,要是可以收获一大堆辉煌战果也会令蒙铃高兴起来。

    蒙铃微微撅起弧线优美的粉嫩樱唇,拉着萧博翰的手撒着娇,催他走快一点,而她同样漂亮的眼眸深处,则是一片温情!面对这样的眼光,萧博翰已经别无选择了,他只能认认真真的陪这蒙铃转悠起来。

    他们去了柳林市有名的小商品市场,那地方在广场附近,永远乱糟糟的,灰尘浮动,从衣服到二手电视机,从拖把到金银首饰,从壮阳药到卫生巾,几乎卖什么的都有,蒙铃呢,她乐此不疲地从一个摊铺走到另一个摊铺,她喜欢花花绿绿的衣服,一件件地试,但又不买,还喜欢那些零碎的小首饰,像钥匙扣、钱包、玻璃珠子。

    刚开始逛的时候萧博翰还有说有笑,坚持不到一个小时,萧博翰是真的有点受不了了,他的步子拖得像蜗牛一样慢,他真的想不通这街有什么好逛的?想买东西直接进去买来就是了,干吗要一家家转呢?

    干吗要在所有的柜台前流连忘返呢?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但蒙铃就不这样想了,她喜欢逛街的感觉,就像云在天上漫无目的的流动,可以把所有的心事默默的塞进包里,仔细的体味着生命的匆匆而过。一个人的思绪是自由的,正如一个人的笑容是自由的一样,天马行空、东西南北、随意飘荡。思维不定格在狭窄的空间,思绪也并不局限于阴霾的世界,思念尽可随人流的潮动而随意荡漾。

    于是,真正感觉到自己正在人世间享受宁静的生活,像云碰撞着天空的角角落落,喧嚣的沸腾扯断了一个缥缈的精神世界。逛街的感觉像风在青翠的草地上散步。没有孤独的青春独语;没有寂寞的生命荒凉;没有被冷漠的委屈;没有独自悲伤的理由。一切的来,一切的去,都轻松的似与你无缘。曾经的沉重与心伤都在阳光的焦灼下烤化,变成滴滴流动的液体漫过历史、漫过世纪。

    逛街的感觉像鱼儿在大海里无忧无虑的畅游,逛街可以让蒙铃感觉真实,感觉轻松,感觉无我,体味飘逸,体味生活,体味忘我。

    这样细腻的感觉作为男人的萧博翰当然无法完全的体会,他只能咬着牙,跟在蒙铃的旁边走着,今天自己作为一个护花使者,当然也做足了心理准备,身上备了现钞银行卡做出为其出生入死的势头。

    不过蒙铃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买什么值钱的东西,萧博翰就说:“小丫头,你为什么不多买一点东西呢,光看有什么意思?”

    蒙铃兴高采烈的对萧博翰说:“看东西和挑东西更有意思。”

    萧博翰瘪瘪嘴说:“我真看不出有什么意思。”

    蒙铃嘟一下嘴说:“是不是不想陪我了?不想陪了明说?”

    萧博翰嘿嘿一笑,说:“想啊,怎么能不想呢,关键我们是不是应该吃点东西了。”

    蒙铃才想起似的说:“奥,你饿了吗?”

    “是啊,很饿,饿的难受。”实际上萧博翰没有多饿,但他实在不想就这样逛下去了。

    蒙铃很理解他的说:“那好吧,陪我挑件衣服,然后我们吃饭。”

    萧博翰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说:“行,那我们快买衣服去。”

    可是萧博翰又想错了,这挑衣服更是一件大活,他听听话话坐在外面等她在里面试穿,试穿出来,蒙铃的笑脸却维持不了几分钟,因为没有事先试穿过,女孩子冒冒失失地穿了件不得体甚至还露出难堪的东西出来,那么大的市场,不免被更多人看到了这尴尬,萧博翰觉得有些恼火,好像他们再笑的是自己。

    这样反复的试了很多次之后,老天爷有眼啊,蒙铃总算是买上了一套衣服,当把衣服装进袋里的时候,萧博翰才真正的宣告解放。

    市场的不远处就有一个酒吧,两间店面,门前有一个纯木结构的围栏,店堂装修粗犷,一如既往的一派原木风味,有点云南丽江老旧小酒吧的视觉效果,却感觉不到丽江酒吧内外那种流动风景的质感,这里只有时空凝固的感觉,连通往二楼的窄窄的楼梯也仿佛在维护这种凝固,不遗余力地抑制顾客攀梯上楼的欲望。

    萧博翰带着蒙铃走了进去,他是需要歇一歇两只脚了,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目光在店堂内游走一遍。这么小的一个空间,两条腿走一圈也就是一吸一呼之间的事,第二口气还未接上,恐惧鼻子已经碰到对面的墙上了。

    店堂里算上她们两个人,也只有6.7个客人,两对男女,两个男人,而蒙铃一进门,就掉进目光的漩涡,因为她今天很漂亮,睫毛很长,眼睛水汪汪,长发飘飘,皮肤白白的,温柔娴雅。

    对这样的一个美女,店里的男人就想要挖洞,女的想要泼水,蒙铃早就习惯了这种目光,早在这种挖洞、泼水的目光下,日积月累的得到过熏陶,让她对这个寻死觅活的催人岁月的让人迟钝的空间里从容不迫不即不离,甚至有点麻木不仁。

    “来点什么?两位。”老板娘站在吧台后面问道。

    老板娘的扮相跟店堂内的不显喧哗的装璜不相般配,最醒目的是一头夸张的大波浪的披肩的卷发,下端染成一片金黄,像北方农家院子里倒挂墙头的一堆收获的秋实。老板娘一边问,一边期待似的望着萧博翰,一只手却按在台边一角的一张食单上,准备在萧博翰犹豫之时,随时把单子递上来。

    萧博翰看看蒙铃,说:“想来点什么?”

    蒙铃灿烂一笑,对萧博翰说:“嗯!你给我一份鱿鱼丝,一杯绿茶。嗯!就这些。”

    萧博翰说:“好,没问题,你很好对付。”

    转过头对老板娘说:“她刚说的,来两份。”

    老板娘一面答应着,一面笑脸就像绽开在一堆金黄里。女人也爱看漂亮的女人,为的是养眼。老板娘喜欢看蒙铃这张脸,一个女人对另一个漂亮的女人也感兴趣,多半是出自一份盼望她出尽洋相的嫉妒,在某种程度上解释,嫉妒是善良的坏心眼,从蒙铃一进门,老板娘时不时地多看她几眼,留意上了她。

    男人看漂亮的女人,为的是养心,在潜意识里,男人们和女人们理所当然地一致认为,一个漂亮女人,特别成功的漂亮女人,背后一定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绯闻。

    养眼养成毒眼;养心的养成欲~望。

    对一个漂亮的女人来说,女人们和男人们风格迥异的两种“养法”都是致命的。然而,漂亮的女人的确存让他人说三道四的动因。有一种形容一个霸道的男人,说这个人横着走路。在这个社会上,真正横着走路的,除了螃蟹,还有就是漂亮的女人。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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