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又是好一通恭喜,让柳成荫喜笑颜开,连连承诺,只要是林莫南来用传送阵,他在权限之内做主,费用八折。
林莫南顿时啼笑皆非,这个承诺有跟没有一样。他已经不是浩然剑宗的大师兄,这辈子也不会舍得灵石去用传送阵。
送走了欢天喜地的柳成荫,林莫南开始打点行囊,储物袋里装满了灵石,可是游历仙盟,只有灵石不行,取出一部分,到山下的龙尾城内,购了一些灵谷、灵茶、灵泉,还有一些食金丸,想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好事,从来是没有的,不给代步灵兽吃饱了,哪天心情不爽把他从背上甩下来,那滋味绝对不好受。
最后,他还想买一把剑,本命金剑毁了,可他还是剑修,往日用不上,也没灵石,所以一直是空手,现在嘛,剑不用多好,只要能用就行。
空手而归。
没办法,眼界高,有好处,也有坏处,眼界高了,眼皮子就不会浅,但反过来,眼皮子不浅,普通货色就看不入眼。
用林莫南的话来说,这等货色,有不如无。什么“剑不用多好,能用就行”的想法,就跟放屁一样,放过了就没了。
想了想,他去找郑袖,峨眉家大业大,总收藏着几把好剑吧。
有了代步灵兽,上哪儿去都方便。盘龙仙慷慨大方,送的代步灵兽也不是普通货色,二品灵兽踏云九色鹿,品阶是不高,不过话说回来,品阶高了林莫南也养不起。说它不普通,指的是外形,身形高大,体形健美,身呈九色绚烂如花,四足洁白有如踏云,尤其是头上一对鹿角,威武雄壮,气势轩昂。
两个字,养眼。四个字,非常养眼。
骑在踏云九色鹿的背上,一路穿山越岭,鹿蹄间生出层层洁白云气,笼罩于身,有如仙人骑鹿自天而来,这回头率不用说,只有拉风二字可形容。唯一让林莫南不满意的地方,就是踏云九色鹿跑起来没有翻山兽稳当。不过小小缺陷不足为道,鹿蹄间生出的洁白云气,天然有洁净保暖之效,既阻风尘,又使周身温润如春,足以弥补那些许颠簸之缺。
郑袖对林莫南的到来相当惊讶,她没有矮参王那么神通广大,追丢了人,一时间也打听不到林莫南的暂住地,只得先返回了峨眉所居的白头峰,白头峰的白头仙,出身峨眉,峨眉弟子来到万仙山,自然要来拜见前辈,加上白头仙也有心要照顾宗门弟子,自然安排他们上山暂住。
不过白头仙属太清宫门下,跟玉清仙君不熟,而且他对玉清仙君深怀忌惮之心,那女人可是个活扒皮,所谓的雁过拔毛绝不是夸张。郑袖要尽心力,可白头仙不愿意去求玉清仙君那女人,怕被那女人抓住机会抽筋扒骨,敲骨吸髓,索性就由郑袖自便,只想着玉清仙君对小辈总不好意思敲诈得太过分吧。为防万一,他还是指点郑袖先去求见月下仙,月下仙肯帮忙,这事就成了大半。
林莫南不知其中的曲折,但他一看郑袖的脸色,就知道她在仙台峰刹羽而归,于是心中欢喜,道:“郑仙子,林某正欲前往仙台峰,却迷了方向,不知可否请仙子指引方向?”
这话太假,玉清宫辖属之地盘龙峰,距离太清宫白头峰何其远也,要是迷路就能从盘龙峰迷到白头峰,练红尘那个路痴也得甘拜下风。
郑袖又不是傻子,傻子也修炼不到她这个地步,峨眉弟子众多,她仅居叶知秋之下,也是天之骄女,只沉吟片刻,就明白了林莫南的意思,懒得兜圈子,索性开门见问道:“你要什么?”
“一把剑。”林莫南突然有些喜欢起这位女修,因为她够直白。
郑袖想也没想,道:“钟秀,天问,越人,横天,你自己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