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屋里静坐的曾老,心中感叹,没想到临老还能教人读书写字,真是不像自己以往的风格。
曾老本来也是一书香门第出来的民国大学生,甚至还留洋过一年,后来看到国家乱象横生,民族危殆,弃笔从戎,在战场上硬是把自己炼成一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杀神,胳膊也少了半只,可惜他半辈子风云,十多年前看不惯宵小跳梁,愤而全身而退,退居到了蓝凌县这小小的地方,重新拾起以前的字笔。
虽然是他自己主动离开了那个地位,他的个性却让他久久不能释怀,觉得甚为憋屈,他拒绝了上面安排的人来服侍自己,一个人别扭地在这里生活。
过了十来年,他终是开始慢慢放下心结,对之前的一切心灰意冷,想着把房子租出去一间,或许能给自己这如坟墓一般寂寥的生活增加些烟火气。
不想却招来了黎秀秀这样一个丫头。
心善,愿意给他这个糟老头子做一日三餐,他也曾是大家少爷,曾经锦衣玉食,如今能吃到这丫头用心制作的精美食物,唤起他以往的早已封闭的记忆。
积极上进,能够听得进去自己的三两句酸言酸语,如一棵破土而出的小绿丫,使劲地吸收一切能吸收的阳光与雨水,努力向上生长,充满了勃勃的生机。
这股生机让他很是触动,想起自己的年少轻狂时。
曾老在屋里久久回味在黎秀秀带给他的触动,以及他曾经的过往中。
屋外,黎秀秀高兴地细数自己需要的工具:笔墨纸砚。
黎秀秀迫不及待地直奔蓝凌县卖东西最齐全的供销社。
供销社,黎秀秀正探头看着架子上的商品。
“秀秀——”她听到有人大声喊她的名字,她才转头,一只大手就啪一下拍到了她的肩膀上。
“真的是你呀!”刘春林一脸兴奋,站在黎秀秀身边,开心的大叫,引来周围人的侧目。
黎秀秀一看是刘春林,也很高兴,眼睛余光看到周围人的反应,赶紧伸手拉拉他的胳膊,小声说:“我们到一边说话。”然后拉了刘春林就往供销社外面走去。
“刘春林大哥——”黎秀秀才说话,就被刘春林打断。
“叫什么刘春林大哥呀,又生疏,又把我给叫老了”,刘春林爽朗地笑着说,“叫我春林就好,我之前不是说过了吗。”
“好吧,春...林...”黎秀秀觉得很是别扭,不过刘春林高兴就好,不过是一个称呼而已。
刘春林不等黎秀秀说话,就噼里啪啦地惊讶道:“哎呀,秀秀你跟上一次见面真是不一样了,比以前白了,比以前好看了,头发也变黑了,浑身的气质也不一样了。”
黎秀秀好笑地说道:“哪有什么变好看,都一样。”
“真的...”刘春林较真说道。
黎秀秀打断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跟一个只见了两次面的男人谈论自己的长相这个问题她实在适应不了,问道:“你过来供销社是要买什么东西吗?”
“啊,对啊!”刘春林一拍大腿,问道:“你怎么在蓝凌县呢?不是在江天市吗?你什么时候来蓝凌的,这个破地方,你还住得惯吧?”然后不等黎秀秀回答,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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