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个位置出来,放了一个碗一个菜碟一个酒杯,菜盘金字塔居然一点都没垮塌。那身手、那技巧,满堂都忍不住要喝彩,喊一声:好功夫!
曼妙拿了筷子,安静的站在那里为他倒酒布菜,这件事情她在华府做的太多了,完全没有一点压力。
很是熟练的为他夹了些菜,间或看见他酒杯空了,还为他斟满酒。
客栈面对的客户都是些行脚客商,对吃喝东西要求不高,店里成本考虑,没有特别好的食材和酒,只是市面上普通的东西,味道可以,若说好吃、吃完还想再来之类的,那就有点过赞了。
客人们看着事情看似平息下来,都没了兴致,纷纷继续吃饭喝酒,不再去关注他们。
倒是那个书生一桌的人,很有兴趣的看着曼妙的动作。
她右手持筷,左手轻挽右手袖子,夹菜的动作轻柔优雅,只是站在那里,气质一下子就显了出来了。
曼妙为人端茶夹菜、侍候人吃饭,已经成了下意识的习惯动作,并没有没发现,烟柳风荷是看她这样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但看在其他人眼中,能很明显的感觉这个女人并不是小家小户出来的,光是站在那里,气质就和村姑不一样。
看她能很适时的斟酒夹菜,动作娴熟,想来侍候人的时间不短,不然无法练出这种优雅干练的气质来。
书生和那个仗义男子交换了几个眼神儿,这个女人应该是出身大户人家,只是大户人家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出来当客栈的老板娘?听她和丫鬟们的谈话,她在夫家貌似过的不太如意,多半夫妻是和离了。
那个纨绔对她的服务很是满意,她夹菜荤素搭配,又很懂颜色,看一眼酒杯,就知道斟满酒,若不是桌上太多菜盘,他们这个场面要和谐很多。
曼妙尽量每种菜都给他夹一些,到底是要给银子的,就算是赖账,他拍出来的这张银票,也足够付他的菜钱了。
只是懒得和他开口说话,服务很是周到,叫他挑不出错。
“你哑了?菜都不知道说说名字典故,你开的什么店?”纨绔到底是纨绔,忍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要找茬。
老娘开的是客栈,不是酒楼好吧,你要想吃好喝好,就去酒楼好了。
晓是如此,把这个纨绔当做是对自己的磨练,很配合的开口,“这道是红烧蹄髈,猪蹄洗净除毛,先过一遍水,加作料用慢火烧制的。”
说着,夹了一筷子脆炒藕片,“脆炒藕片,藕片用的是新鲜的莲藕,用井水冰了,大火快炒而成。”
还好接手的时候认真的研究了下菜谱,漠城走南闯北的货商很多,厨子也就会做很多各地的菜式,虽然做的都不算特别地道,到底是有个家乡风味,客人们出门在外,不会要求太高多半都还能将就,她是看重食材好坏,怕把客人肚子给吃坏了。
这年头医药匮乏,什么都靠中药,感冒都要死人的年代,千万不能让客人病了,惹来麻烦。
缓缓的声音,一道道菜娓娓道来,明显就是很寻常的菜式,被她说的像是珍稀佳肴似的难得和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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