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珍贵的世界姓金属,由于金光灿烂,闪烁璀璨,所以名字来自罗马神话中的黎明女神欧若拉,意为能照亮闪耀的黎明。
由此可见,黄金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还有世界第一大河——九曲十八弯的尼罗河畔——古埃及一代代神秘法老们,生前遗言中——坚持挂掉后要埋葬在黄金这种“神之肉里 ”。
像圣经马太福音提及的东方三博士,丫们带来的礼物其中,就是灿烂无比的黄金,而圣经形容耶路撒冷的街道就由纯金制作。
事实上,大约公元前五千年前,金和银都沉睡在地壳的金属层里呼呼大睡冬眠呢,随着辉煌罗马帝国的衰落,黄金的挖掘和生产停滞了几乎一千多年,但依然挡不住人们对它的渴望和疯狂。
直到一九四二年那个炎热的夏天,一向牛逼哄哄,喜欢喝烈酒,善于斗公牛的西班牙人,戴着深蓝色牛仔帽,开着快船,拿着暴脾气的火枪,发现了美洲。同时把金子视为“太阳的汗珠”的印加人,也彻底征服了奇穆帝国,并命令奇穆的神奇金匠,为太阳神庙的每一寸墙壁,镀上流光烁金的黄金。
从此黄金在世界人们的心中,伴随着宗教和流行时尚,成为地球人心目中——无以复加的盖世金属。
今天大科学家们推断,地壳中的黄金资源大约有六十万亿吨,人均高达一万多吨。但是全球采掘出的黄金不过十二万吨,约占总储量的六亿分之一,全球六十亿人均才不到半两。
所以,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晚清时代,黄金的价值和地位,可以想象!“乱世黄金”!说的就是保值升值发横财的问题。
所以,盗墓七怪看到满棺材的纯金艺术品,在黄色的金光中,眼都冒出了绿火苗,蛇王二蛋脖子上的响尾蛇,也好像识货似地,吐出了火红的舌头。
他们嘿嘿乐着,纷纷拿出金条,金砖,金叶子、金饼子、金箔。
其中七哥呢,专门儿捡金工艺品拿,什么金麒麟、金龙、金马、金鱼、金鹿、金孔雀等,统统装进包袱。
一棺材纯正的黄金制品,哈哈,这个,令盗墓七怪都十分快乐!
但是乐极生悲,花旦一不小心,拿金鸡的手滑了一下,砸住了自己的小脚趾头,这小子当场就捂着脚,单腿儿蹦了起来,撞倒了气死风灯,玻璃碎了,火灭了,油也他娘的撒了。
刚才还雾蒙蒙的妖异皇陵地宫里,顿时陷入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极度黑暗,活像今儿个的迪厅夜店突然跳闸停电,谁他妈滴也看不见,六怪一阵慌乱。
黑暗中,花旦尖叫不停,倒在地上乱摸别人的脚,并突然感到有种可怕的东西爬到他的身上,顿时吓得魂飞魄散!马上歇斯底里的大声哭喊:“鬼!鬼!妈呀鬼附到我身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