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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妖精捣乱 杏哥学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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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从七叔回到山庄的头一天晚上。

    夜里,街上才听不到什么声音了,早晨起来,看窗户纸也没被撕碎,庄里的一切才算恢复正常了。

    对山庄里出的这件事,最着急的除了刘家二老外,当属三嫂和菊花了:

    庄里都闹成这样了,谁知这叔侄二人在路上会怎样呢?

    她俩提心吊胆,简直是度日如年。

    一连五日,天天都带着孩子到庄头去望,心里一直祷告着:

    老天爷开眼呀,可别让这叔侄俩摊上这种事情呀!

    七儿若今日还不回来,这妯娌二人几乎就要急疯了。

    所以,当七叔出现在菊花眼前时,她都不让他卸车,就叫他赶快地把叔侄二人顺利的消息,告诉老爷子和老太太。

    她自己也赶快跑到三嫂家,把消息告诉了三嫂。

    当七叔听完老爷子讲得这一切后,为山庄,手心里也是捏了一把汗。

    没等七叔说什么,老爷子又说道:

    “七儿,这次山庄能避过此劫,真得要好好的感谢那两位狐仙。

    无论你或者杏儿,今后如还能有幸遇到她们,一定要代我好好的谢谢人家!”

    七叔答道:“爹,你放心。人家对我们刘家的恩情,我和杏儿是会记住的!”

    七儿与爹说了半天话,该说的也都说完,向爹和娘打一声招呼,就回家去了。

    闲话少叙,我们再回头来说一说:杏儿哥在三清观中的情况。

    送走了七叔,回到三清观,藏好了金唢呐以后,杏儿哥就算开始正式住进了三清观。

    这清风道长非常喜欢杏儿哥,虽说这两人也没举行什么仪式,因为刘家老爷子说得明白:

    只是暂时收留杏儿,那就不能按照全真教的收徒仪式来进行。

    若按照全真教的收徒仪式:每个要出家当道士的人,一般来说,那得首先要到一个普通的观中,求里面的道士当度师。

    找到了度师,就成了道童。

    当道童的仪式是先到法堂朝拜神位。

    然后到祠堂参拜本道派的列祖神位,最后叩拜师父。

    从此,道童开始留头发,学习打扫殿堂、煮饭、接待香客等道庙的规矩。

    另外,因为全真教讲究“三教合一”,所以,要念孔夫子的四书,学诵早晚功课经、三官经、焰口经和斗科经。

    道童到了适当的年龄,师父定下吉日举行“冠巾礼”,把道童的头发精心梳理盘成顶髻,戴上冠子。

    这以后,道童才可以和师父以及其他道友一起做经忏了。

    可现在杏儿哥是先拜了师,还没到法堂朝拜神位,也没有到祠堂参拜本道派的列祖神位,可谓顺序完全颠倒了。

    但是,清风道长并不这么看。

    他并不拘泥于严苛的陈规戒律之中,他认为:杏儿哥已经给他磕头了,磕过了头,现在,两人就算是师徒关系了。

    其他的参拜以后可以再补上。

    说起来,这清风道长年轻时也不是一般的人物。

    他出生在山东,三十岁上就获进士出身,后来官居五品,做到河北沧州的知州。

    做官不仅廉谨仁慈,爱民如子,就是待那同僚,却也谦恭虚己,为人正直。

    为此,深受当地大多数百姓和同僚的拥戴。

    可是,由于当时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他的清廉却堵住了不少搜刮民脂的人的财路。

    于是,不久,这伙人就收买和鼓动了一些不法之徒,编造谣言,到刑部尚书去告状,致使京城几番派人下来调查。

    虽然,没有查出任何问题,但是,却冷了他一颗赤诚之心,心中不免生出一种心灰意冷。

    就在这时,碰到了他以后的师父:元海大师。

    经过一番彻夜长谈以后,使他们一见如故,真是相见恨晚,他开始热烈的向往那无忧无虑的神仙生活。

    无奈,当时他正公务在身,另外,自己已有妻室,并有两双儿女,还待自己挣钱养活。

    总之,在众多的割舍不下的迫使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师渐渐远去。

    不过,两人已经约会好:大师现在往北方巡游去了,若想好了,可到北方去找他。

    就这样,在每天怀念大师的日子里,又过了好几年,心里一直感觉的不爽。

    特别是随着做官年岁的增加,对于官场的黑暗他越看越清楚,他已彻底失去了做官的兴趣。

    每天只能借酒浇愁,他学会了酗酒。

    但是,尽管这样,他还是不能下决心辞官学仙。

    真正促使他弃官学仙的事情是:那一年夏天所发生的一件事情。

    那年阴历六月,连阴雨不急不慢整整下了有十多天。

    这十多天里,老天就像睁不开眼的醉汉,淅淅沥沥的雨打得空气好像都湿了,穿在身上的衣服都觉得湿漉漉的。

    他外出查看灾情。

    这天傍晚,因为在乡下,百无聊赖之中,他头戴一个斗笠,披着一领蓑衣,背着一个小包,内藏一瓶好酒。

    想到住在附近的、他的一个老朋友家喝酒。

    事不凑巧,一进门发现:他这朋友的老两口都出远门去了,家里只剩下他的一个女儿和一个老管家。

    这两个人,他都认识,还不仅是认识,简直就是很熟悉。

    因为经常出来巡查,一到乡下,他就经常来他这朋友家喝酒聊天,视朋友这两口子为知己。

    他朋友这两口子都是出身书香门第,他们一见面就有聊不完的话题。

    两口子也想让自己的宝贝女儿知书达理,因此,从小就教给女儿读书写字。

    他,一个获得进士出身的人,来到这里,自然就是最好的老师了。

    每次只要他来了,聊天之余,朋友两口子就让他指导女儿学习。

    见小姑娘聪明伶俐,漂亮可爱,他也乐意。

    因此,这小姑娘从小就叫他“先生”,而今,出落成了一个二十岁的大姑娘了,还是叫他“先生”。

    不过,对于他来说,他很高兴,觉得没有再比称呼他为“先生”,而更确切的称呼了。

    他认为:他的学问,足可以胜任“先生”这个称呼,除此而外,别的称呼都是自己不以为然的。

    见朋友不在家,稍微有些扫兴,回身就想离开。

    可朋友的那女儿却不让了,说道:“先生,难道是学生招待不周,你这在雨里刚进家门,就想离开?”

    “不是,不是。姑娘,你想多了。你的爹娘不在家里,我在这里有诸多的不方便。”他回答道。

    “先生,有什么不方便的?你是我们家的常客,又是我们家的贵宾,还是我的先生。

    要想喝酒,我陪你喝,学生陪先生喝酒又有什么不可?”

    姑娘说着,吩咐老管家去做几个简单的菜,端上来,学生要陪先生喝酒。

    从古到今,这杯中之物,又能养人,也能害人。

    既是令人兴奋的琼浆玉『液』,也是使人昏眩『乱』『性』的鸩毒『迷』『药』。

    这天晚上,到底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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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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