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金额需要80亿美元。
收购后,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不能搬离英国,约翰还必须在二十年内投入1000亿美元用于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技术研发。
并且政府还会派遣相关的监督人员,监督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财务及管理工作。
最后就是一些政治上的附加条件。
比如:英国要参与美国第五代战机的研发,成为唯一一级合伙人,研发成功后享最低价格第一时间采购权,采购数量初步计划400架。
其次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必须参与第五代战机一些核心技术上的研发。
最后美国还必须无息贷款1000亿美元给英国政府。
约翰看着这些要求眉头紧锁,思考着其中的利弊。
收购要求上总体来说问题不大,80亿美元的收购资金虽然略高,但也只是溢价36%,并不是不能接受。
至于二十年投入1000亿美元用于技术研发,这也没问题。航空发动机行业本来就是一个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行业,约翰想要有所收获就必须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虽然这里面有着英国政府想利用他的资金来提高本国航空发动机技术的目的,但约翰何尝没有想利用英国人才替美国研发发动机技术的想法呢,所以这是一个相互利用的合作,英国政府不花一分钱就得提高本国航空发动机的技术,而约翰只要出一点钱,就能得到英国航空发动机行业的最顶级人才。大家各取所需谁也没占到谁的便宜。
至于派遣监督人员的事,约翰也没意见,只要这些人不干预公司平常的管理工作就行。
至于收购方案中附加的政治条件,约翰就没有这么爽快了。
比如:英国要参与美国第五代战机的研发,成为唯一一级合伙人,研发成功后享最低价格第一时间采购权,采购400架。这没问题,但约翰有条件。
“梅杰先生,附加条款中的第一条没问题,但是采购的这400架战机后续的维护、升级以及一些配套的零件与服务都必须交给美国。”
买战机才挣几个钱啊!挣钱的是后续的维修和保修,飞机和汽车一样都需要维修和保养,不同的是飞机的保养比汽车更勤,更烧钱,所以英国政府想要低价购买飞机没问题,但后续一系列服务都必须交给美国,几场维修保养下来,那点差价就能挣回来。
约翰提出条件后,约翰·梅杰看了诺曼·拉蒙特一眼,觉得没问题后,点了点头,同意了约翰的条件。
看见约翰·梅杰同意后,约翰紧接着谈起了第二条附加条件。“至于罗尔斯·罗伊斯公司要参与第五代战机一些核心技术的研发,这也没问题,但这些核心技术所有权必须归美国所有,英国政府不得转让给任何国家、集团。”一款战机的核心技术有很多,约翰到时候可以将相较于不太重要的核心技术交给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但是技术的所有权必须是美国的,这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没问题。”
约翰·梅杰再次点点头,核心技术这东西就算约翰不说英国政府也不可能转让给他国,要知道英国要采购几百架战机,把核心技术转让出去了,那还玩个屁啊,到时候人家在天上不吊打你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