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进私塾读书后,成绩就好,私塾里教书的先生也夸张老六的孩子聪明机灵,以后是个能当官成才的料子。
结果啊,他这生意越来越忙,起早贪黑,也不怎么着家。连带着也跟妻儿越来越生疏。自家那个小子的确是聪明机灵,偏偏聪明过了头,早慧的很,这不,前几天他与他媳妇吵了一架,那小子竟然还跟他摆上脸子了,看那样子,那是誓要跟他娘一条心了。
俗话说得好,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到了他这,怎么就一个都不灵了。
张老六这个愁啊。
他也不是没想过把酒庐搬了,搬到离自家住处近些的地方去,然而每每想到这事,他却又舍不得酒庐的那些客人。
倒不是说舍不得那些人带来的生意,他就是单纯的,舍不得那些人。
这不是,就在前段时间,他还碰到了个年轻人,性格又好,人又儒雅可靠。而且出手阔绰,也不嫌弃他这邋遢老板,还帮他一起收拾了那天不小心打碎的几个酒坛子。
如这般的客人,这些年来虽说不是特别多,但也着实不少了,二十几年的光景,春去秋来,感情自然不浅。
别说是人了,就连这酒庐里那几张用了快二十年的破烂桌子,他都有感情了。
张老六就这样靠在酒庐的柜台上,用一只手撑着下巴,乱七八糟的想着。
反正眼下酒庐里也没有客人。
不过,这样的胡思乱想并没有持续太久,大概也就一柱香的时间以后吧,张老六挂在门口的那个铜铃铛就叮铃铃的响了起来。
“客官几位?喝茶喝酒?”
一听到来了客人,张老六赶忙站了起来,等他看清门口进来的人时,却是不由得怔了一下。
倒不是因为来的这人是什么熟人或者老友,而是因为门口出现的那个为首之人,不管怎么看,也不像是会来他这小酒庐里喝酒的人。
坦白说,不算茶摊,他这酒庐也开张了有十几年的时间了,可像是他眼前的这位客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人身材伟岸,穿着一身华丽至极的紫红色绣金丝的袍子,腰围一条嵌满宝石的系带,背上还披着一条长已拖地的银色披风。
几乎是瞬间的功夫,张老六心里便不由自主的涌现了一个念头:眼前这人这身衣服,恐怕便已经足够买下几家他这破酒庐的了。
更令张老六感到叹服的是,这人不但穿的贵气逼人,那张脸生的更是完美无瑕,不但皮肤白皙有如玉石一般,一对眸子同样堪称是灿若朗星。遍观他整张脸,真就是恰到好处,让人根本没法想到有任何的改动可以使这张脸变得更加好看几分。
“饮酒,等人。”
那令张老六惊为天人的客人与张老六对视了一眼,脸上缓缓露出了一抹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