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了,一时半会儿又没有其他能迅速把家用补贴齐全的工作,我不由自主的又起了歪心,把注意打到了那强盗行径上。”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那户人家家里有不少护院,而且,那家主人还养了一个武艺不俗的门客。”
“那一次,我算是踢到了铁板。在交手的过程中,我被那门客扯掉了脸上的面巾,心中惊慌,一门心思只想着赶紧逃离。可是越心急,就越容易出问题,在出逃的过程中,我忘了留手,一刀劈死了一个护院。”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但我那一刻却出奇的镇定。我意识到自己的罪过大了,在没有面巾的情况下,我本来就已经是一个强盗了,而现在,我又杀了人。毫无疑问,这一次,我捅了个大篓子。”
“我当时最先想到,也是唯一一个能够想到的事,就是赶紧逃出去,回家,然后带着女儿连夜离开。甚至我连原因都编造好了,就说自己想帮人讨债,再去赚上一笔,结果在讨债的过程中发生了口角,我不小心杀了人,所以只能逃离。”
“我想着,女儿一定会理解我的,我一定能带着女儿再次成功逃离。”
“可令我绝望的事情发生了,等到我跑回了家才发现,我一直都在担心的事情成了事实。就在我出门的时候都还在提醒我一定要小心,千万要小心,不要受伤的那个女儿,在我出去没多久之后再回来,就消失了。”
“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也没有任何的证据,可我知道,我就是知道,是那个狗官派人掳走了我女儿。”
“只是这样一来,我就更不能留在这里了,我必须要逃走,必须要逃出去,我不能死。如果我死了,那,谁还能把我女儿从那个狗官的手里救出来?”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逃离了洛阳城,然后改名换姓,冒死潜入到了那个狗官治下的城池里。”
“从那以后,我日日勤修不缀,而且几乎每一年都会闯入到那个狗官的府邸之中,尝试着杀了那狗官,救出我女儿。”
“第一年,我闯进去,被打的重伤濒死,手中的长枪也被打断成了两截。纯靠着心里的灵光乍现,我将自己的枪法改成了一套双枪枪法,拖着残躯杀出了一条血路。等到我逃到安全的地方的时候,我的身上已经留下了二十多道伤口,衣服几乎都被鲜血给染透了。”
“我在野外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多亏了命够硬,运气够好,这才没有被发现,而且撑了过来。一个在山上迷了路的书生救了我,分了我干粮,喂了我水,还给我包扎了伤口。”
“第二年,我将不便携带的长枪干脆改成了两根短枪,所用的枪法也改成了当天我悟出来的双枪枪法。然而,我还是失败了。而且那一年,我虽然受伤比第一年轻了一些,但依然还是差一点就把性命搭在里面。”
“逃走之后,这一次,我开始有意识地针对那狗官的手下的武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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