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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工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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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以后,再杀,再抢。

    多活一天,大志就“赚”一天,他早已知道了自己的结局。

    如果说大志失手杀了袁老四是出于“阶级仇恨”,虽然过分,但是尚在情理之中的话,那么大志后来在逃时的所作所为完全可以称作是社会的败类,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农民朋克大志,终于不再朋克了。

    大志那一头乌黑的、厚得像毡子一样的郑伊健式的长发终于被剃了。监狱帮他剃的。二狗不知道在行刑时大志是否曾四处张望,看看那个让他下决心杀人赚钱买诺基亚手机的女孩子是否来看他最后一眼。二狗只知道,动力大火车的手机已经换成了摩托罗拉998。

    大志,可能就是“当代中国”小混子的缩影。他这一辈子,没有过真正的爱情,没有过几天真正有钱的日子,进城以后,大志也没睡过几个安稳觉。

    但是大志,有善良的父母。

    很多认识大志父母的人都说:大志的父母是最善良的人,尤其是大志的爸爸。当年,大志的父母在农村开商店时也收粮食,有一次收粮食时发现装粮食的袋子里放着500块钱。不知道是哪个村民把钱藏在了粮食袋子里,卖粮食时忘了拿。大志的父母拿着粮食袋子到处找失主,找了两天才找到。在平时,如果有过路的借自行车打气筒之类的,大志的爸爸不但会主动借给人家,还会从家里拿出一瓢水给人家喝……

    的的确确,大志的父母是一对淳朴善良的老人。

    但是这对善良的老人,却有个恶魔般的儿子。善有善报,谁说的?

    在大志被捕后,受不了精神打击和社会舆论的大志妈妈疯了,成了全市为数不多的女疯子之一。每天在马路上抓到一个人就说:“城里的人都是坏蛋,是城里的人害死了我的儿子……”

    在大志被枪决的两个月后,大志那已经疯癫的妈妈冻死在了他的坟前。

    大志的爸爸不但是个善良的人,而且还是个坚强的人。处理完大志妈妈的丧事后,他典当掉商店,回到了农村的老家。

    返乡了。

    进城时,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被村民们羡慕。

    返乡时,只剩下了一个老头,一个形容枯槁有如行尸走肉的老头。

    进城时大志的爸爸希望城市里优越的学习条件可以让儿子好好学习,希望儿子有朝一日飞黄腾达。哪想到,儿子学成了杀人犯。

    如今,儿子没了,在城市里,还有意义吗?

    这次进城,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年多,但对于大志的爸爸来讲,完完全全是一场噩梦,一场让人痛不欲生的噩梦。

    几年以后,大志当年的兄弟曾经去过大志农村的老家去看望他的爸爸。

    据他回来说:大志家院子里全是杂草。邻居都说大志的爸爸自从从城里回来后,基本什么都不干,从不出家门,就靠着租出去的十亩庄稼地的租金活着。十天半个月的才能见到大志家里生一次火、冒一次烟,也不知道大志的爸爸冬天是怎么过的。

    大志的兄弟见到了大志的爸爸。

    大志的爸爸眼睛是浑浊的,仿佛已经看不见东西;胡子是灰白的,已经好久没有刮;身上披着一件破旧的羊皮棉袄。他盘着腿坐在家里的炕上抽着烟袋,呆呆地看着自己家里那只在窗台上晒太阳睡懒觉的大黄猫,一言不发。

    二狗不知道,大志的爸爸在看着家里养的那只温顺的大黄猫时,是否在想当年他的儿子也是如此的温顺,在没进城之前也是如此的乖巧?

    大志的邻居都说:“这老头,抽着烟袋看着自己家的那只大黄猫,一看就能看一天,一动不动。”

    死去的人并不痛苦,死了还知道什么痛苦?

    真正痛苦的,是活着但心已经死了的人。

    是苟活着但心已经死了的人。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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