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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〇一一章 练了七十九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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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毅在山里住了很久很久,久到他终于又想去长安城了。

    草屋已经被他改建成了木屋,而且改建了三次,因为前两次的都破损了。门前的李子树死了又活了,然后又死了,现在又活了。

    很久以前还在长安城里羽林卫的时候,杨毅就学会了计数,学会了怎么记日子,虽然他因为笨,学得很慢,但十几年还是能学会的。

    杨毅在山壁上记着日子,记得很清楚。

    距离自己从蜀中重新回到终南山里,已经过去了79年,距离第一次遇见老袁,已经103年。如果从能清晰记忆的日子算起,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113年了。

    足够了!已经足够杨毅确认自己的确是长生不老,因为他还是113年之前的样子,没有一丁点变化。

    杨毅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长生不老的人,但以前师兄老袁说没有,彭祖和葛洪都只是传说。而且即便在传说中,他们也只是活得足够长,却并非不老,到了该老的年纪照样老成一把枯柴,书上把那叫鸡皮鹤发。

    而杨毅是不是会长生也许还不得而知,毕竟一百多岁没准儿这世上真有,但一百多岁容颜和身体不老,却真没听说过。

    所以,杨毅也基本上肯定了,自己如果不是个老鳖成精,就绝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干什么?

    因为怕死,杨毅这79年里从未向北走出过终南山一步,他害怕撞见认识他的长安熟人。必须去买些东西的时候,杨毅宁愿从山里往南走,趁着天快黑之际在蓝田县的集市一次买够。集市边有条河,河叫柞水。

    每年杨毅总要去几次,因为他不缺钱。

    八十三年前他把师兄老袁和他的天罡剑背回蜀中的时候,顺便也背走了狗贼张仲坚的金子。没有全背完,因为太多他背不动,杨毅也不是个贪心的人。

    尽管不是很多,但也足够生活简单的杨毅花上一百多年。

    不好拿金子直接买东西,把金子换成铜钱的时候,杨毅会去更南边的汉阴府,大隋的时候那地方叫安康。

    反正杨毅绝不会往北去,因为北边是长安。

    八十三年前不但拿走了死鬼张仲坚的金子,杨毅还拿走了他的龙泉剑。

    因为怕死,因为后悔自己丝毫不会武术任人宰割,因为悲伤没能帮上师兄老袁哪怕一招的忙,所以杨毅无论如何都要练武术,要耍剑。

    当年老袁教的那些剑招他还记得一些,因为他脑子里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就像一卷白帛,但凡画上点东西就会很清晰。

    最清晰的是八十三年前老袁和狗贼张仲坚的比武,那是杨毅这一百一十三年里最难忘和最深刻的一幕。

    杨毅实在太笨,笨到只需要半盅茶就能应该学会的‘正面挂剑’他一个月也没有会,所以杨毅练了两个月,把它练会了。

    二次进终南七十九年,杨毅也练了七十九年的剑。那一套初级入门剑法,老袁师兄说他儿时贪玩不用功,花了三天才练会。

    杨毅用了二十年。而且还没有练全,因为他没有全记住。

    然后他就开始凭着记忆练老袁和狗贼张仲坚比武时的招式,一年又一年,想到哪就练到哪,有没有章法他也不知道,估计是在瞎鸡ba练。

    但练了总比不练强。

    换成别人,如果练了七十五年绝对就是个可以纵横天下的大武术家,杨毅练了七十五年,终于杀死了一头羚子。

    山里的羚子发情的时候,只要看见活东西就怼,就跟欠它钱似的,不把你从山崖上怼下去,它不会饶了你。

    四年前,杨毅就狭路相逢遇见了这么一只发了情的羚子,没路可跑之后,便脚踩山壁腾空反手刺了一剑。

    山里冬天长,三百多斤风干羚子肉让杨毅吃了整整一个冬天,吃得他快吐了。不过,现在他见了羚子还是会跑,见了熊也跑,见了狼和野猪就上树。

    那只羚子是杨毅用剑术第一次杀死活物,很值得纪念,但很快就不用纪念了,因为他又用剑杀了人,还是两个人。

    三年前杨毅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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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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