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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回白云无心苍天远 汲汲痴情谁人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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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子的剑法却是非凡,那疤脸人仗着两只铁环这奇门兵器仅仅抵挡得住,大胡子手中的马鞭突然出手,灵蛇一般刺向大个子的咽喉,大个子低头躲过;他的鞭子竟然有两丈多长,看来不仅仅是马鞭,还是他的兵器。他的鞭子长还是其次,最要紧的是,这人认穴之准,他的鞭子攻击之处,都是大个子的身上大穴,在大个子和疤脸打斗的时候,还要留意一只随时可能咬中自己大穴的蛇,恐怕比世上大部分的蛇都要可怕,对于大个子的干扰是难以估计的。大个子开始还能应付裕如,五七招之后,他看准鞭子攻到胸口,退后一步,想要避开,只是计算稍差了一点,疤脸的铁环推到,大个子脚下一个踉跄。牧人生气了,他手中的石头飞出,总是在鞭子快要到大个子身上的时候,碰上了鞭稍,鞭子的准头就没了。大胡子一开始觉得这牧人只是瞎胡闹,石头是碰巧撞上了鞭稍,没想到他的石头每一下都能碰巧撞上鞭稍,那就见鬼了。大胡子转身攻向牧人,手里的鞭子长蛇一样曲曲绕绕的缠、打、砸、刺、点向牧人。大个子大叫:“不要胡乱伤人!只管冲爷爷来!”

    黄脸病夫笑道:“当然只是冲你!”左手中拿着一只秤杆样的东西刺向大个子,右手提着一只秤锤砸向大个子。大个子以一敌二,毫无惧色,手中的长剑攻多守少,剑浪滚滚压向对方。

    那边牧人手中的石头不停地砸向大胡子,大胡子的长鞭竟然抵敌不住,身上被石头砸中,砸的他哇哇大叫。这东西就是一物降一物,大胡子的数丈长的长鞭对于大个子的剑来说是来无影去无踪,远在对方可能的攻击之外,叫做“一寸长一寸强”,而且专打身上的大穴,大个子防不胜防;但是他的长鞭对牧人的石头却是没有了用力之处,对方又在他的长鞭距离之外,使得他的长鞭根本威胁不到对方,牧人又变成了“一寸长一寸强”了,他却是成了“一寸短一寸险”了!对方的石头好像长了眼睛,总是从鞭子的缝隙中攻进,打的他无计可施。

    牧人手里的石头好像没有数,他左右手齐动,石头向着疤脸、病夫身上飞去,几块石头飞出,二人立马手忙脚乱起来,本来三人对大个子一人稳操胜券,没想到一个无名牧羊人的出现,登时改变了场上的局面。大个子却也奇怪,他并没有在局面占优的时候向对方使出杀着,反而渐渐的脱出圈外,看着牧羊人以小小的石头对付三个高手,看到三人在雨点一般的飞石攻击之下步步后退,直到退到石头无法击到的地方,方才停下,此时几人已经是气喘吁吁,身上不知中了几下。几个人看着牧人,不知道他是如何练得这样一手飞石绝技,只是他的飞石虽然准头奇准,奈何好像力道不足,难以伤人。三人步步后退,只是觉得被石头打在身上实在难看,所以没有跟他对攻。如果拼得身上被石头砸中,而抢攻上前,只要攻进他的身前,他必死无疑。

    大个子走近牧人,笑道:“兄弟,好本事!打的右谷蠡王三大高手护卫,兔子一般的逃窜。”牧人大吃一惊,他虽然只是在这渺无人迹的地方放牧,世间的人情世故有些懵懂,但是他还是知道此地乃右谷蠡王的领地,他也是右谷蠡王部中牧人的奴仆。今天一时义愤,没想到惹了王爷的手下,他有些惴惴不安。

    那个疤脸勇士叫做孤鹰,是右谷蠡王的卫士首领,在保护右谷蠡王的时候被刺客一刀砍中脸上,不过在危急时刻他的长刀已经先了那么一点点也劈在对方头顶,他方能大难不死,逃得一劫之后。那一次遇险逃脱之后,他该练双铁环,右谷蠡王请得高手传授,竟然被他炼成了绝世的功夫;病夫是个汉人,称为郑戊己,他并不是真正的病夫,只是他从小就是病怏怏的样子,他家里却是做买卖的商户,他父母见他体弱多病,请人教他修炼长生健体的法门,那师傅见他整天跟着父母摆弄秤杆,心中一动,把秤锤、秤杆做了他的兵器,秤锤有流星的功法,秤杆却是短剑的路数,他也因此成为了江湖上有名的高手;大胡子是个西番胡人,叫做嘀翔,从小跟人牧马,表面粗犷,内心缜密,他放的羊、牧的马总是比伙伴们的羊肥马壮,主人暗暗纳罕,悄悄观察,见他总是不停地奔跑,手里的鞭子不停地甩动,把牲口赶到水草丰美的地方,牲口吃饱了想要卧下,他就赶起来,不让牲口卧倒;别的孩子放羊,就是让羊随便吃,也不管它,自己到一边玩去了。主人见他使得鞭子非常威武,请人制得这数丈长鞭,让他使用,他得了长鞭,大喜,每天使用,碰到一个受伤而流落在草原的汉人,他把汉人留在自己的帐幕里面,管待汉人吃喝。汉人见他淳朴,又见他使得好鞭子,只是没有什么路数,指点他用鞭子打人穴道,只是可惜,汉人没几天忽然死了,他只是学得了一些皮毛。但是就算如此,他也已然在草原上罕逢敌手。

    郑戊己跟嘀翔都是右谷蠡王请来的高手,原来汉使张骞到了大草原,被单于邀劫,张骞的手下却都是一些江湖豪杰,几次三番的要把张骞救走,闹得草原上众多的匈奴武士无计可施。单于的太子乌丹想到要用江湖高手对付江湖豪杰的办法,遂大肆延揽各国的高手,草原上其他的王爷见了,知道乌丹心怀叵测,为了以防万一,也纷纷招募高手在自己身边保护。孤鹰等人抓捕的大个子也是个汉人高手,叫做卫长风,不知怎么到了草原上,闯进牧人的帐幕抢吃喝,牧人围殴他,反而被他打伤。正好孤鹰带着二人在附近经过,听说了,就想抓住他,为牧人除害。谁知几次交手,都被他逃脱,郑戊己和嘀翔本要使杀手,杀了他算了,这孤鹰却动了惜才的念头,要给右谷蠡王延揽了这个高手,帮助王爷成就大业,因此才屡屡被他逃脱。

    牧羊人如何知道这些弯弯绕?他疑惑的看着卫长风,不相信他是个坏人。卫长风对他说道:“兄弟,我真不是坏人!只是饿得急了,才找些吃的。我叫卫长风,兄弟你的名字是什么?”

    牧人呐呐道:“我叫铖乙。”

    卫长风喜道:“你是汉人?”

    铖乙点点头。“我也是。所以你看,我们都是汉人,汉人怎么有坏人?”铖乙又点点头,接着摇摇头。

    郑戊己笑道:“汉人里面也有坏人。他就是。你不要上了他的当。”

    孤鹰说:“老卫,我们没有恶意。只是请你见见王爷,你愿意留下,就留下;不愿意,就走人。何必如此见外呢?”

    卫长风笑道:“你不必多说!什么王爷我也不见。我一个粗鄙野人,见了王爷,不要吓着了王爷。你们不要浪费功夫了。”

    孤鹰对铖乙说道:“铖兄弟,王爷正在寻访高人,给他大把的金银,成群的牛羊!还有年轻的女人。跟我们走吧。”

    铖乙咽了口唾沫,他没有见过金银,女人倒是见过几个,主人的老婆,一个老女人,总是喋喋不休的说着什么,主人总是打她;主人的两个女儿,总是欺负他,他不觉得女人的好。成群的牛羊,他每天给主人放羊,再给他成群的牛羊,怎么放得了呦。他摇摇头。

    卫长风大笑:“你不要浪费口舌了!我们自在惯了的人,不愿受人拘束。你们走吧,不然,再让你们尝尝石头的滋味。”

    孤鹰知道难以打动对方,他不明白为什么还有这样的人,宁愿野狗一样的流浪,到处辛苦找食吃,也不愿自自在在的跟在王爷、大人们的后面。他叹口气,说道:“今天放你们一马,以后不要让我见到你们。走吧。”三人骑上马转身走了。

    卫长风出了一口长气,这几天被三人追得他精疲力竭,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他问铖乙:“你跑来了,你的羊群呢?”

    铖乙心头一慌,急急忙忙的往回赶,卫长风跟在他的马后,竟然可以并驾齐驱,跑了大半个时辰,来到铖乙放羊的地方,只见一个壮硕的女人在驱赶着羊群,口里不停地咒骂,见到铖乙回来,更是怒不可遏,手里的皮鞭搂头盖脸的打下,铖乙跳下马,任由她鞭打,竟然没有一丝的反抗,显然是慑于对方的淫威已久,不知道反抗了。卫长风心头愤慨,上前夺下女人的皮鞭,打向她,只是两下,女人已经呜哇乱叫了。卫长风正打的兴奋,手中一空,皮鞭被人抢走,一看,却是铖乙。他奇怪的看着铖乙,以为他要自己报仇,却见铖乙扔下了皮鞭,脸上的鞭痕犹自火辣辣的疼。他低眉顺眼的说道:“主人,我以后不敢了。请主人饶恕。”

    那女人畏惧的看着高大的卫长风,不知道他们什么关系,见到铖乙认错,心中快意,说道:“如果不是我来,羊羔都被恶狼吃了!你怎么可以离开羊群,自己玩?如果是男人,早就打断了你的腿!”

    卫长风看到铖乙明显的哆嗦了一下,他没想到会是这样,这个孩子不怕江湖豪杰,而怕恶主,而且他刚刚拒绝了王爷的邀请。卫长风本来觉得自己已经是个非常的非常人,这个牧羊人比他竟然还要非常。

    他问铖乙:“你准备怎么办?是留下继续放羊,还是跟着我,我们一起在草原上闯荡?”铖乙对于他的建议很感兴趣,他听到过几个流浪歌手在草原上歌唱,他们的歌声里有各种各样的英雄,有各种各样的故事,他无数次的幻想过自己和英雄们一样,在草原上帮助弱者,打击豺狼。但是,想归想,他不知道离开主人之后,自己怎么才能吃饱饭。他的内心在挣扎。女主人叫道:“不要听这个疯子的疯话!你跑出去就会被豺狼吃了,就会饿死!被雄鹰叼走!”她喋喋不休的说着,铖乙的脸色变了又变,他实在烦透了女主人喷着唾沫不停地说教,她能够说一天都不停,即使身边没有了人,只是对着羊群、对着狗她还能说下去。望着女主人急速开阖的嘴唇,红的嘴唇、黄的板牙,铖乙感觉到巨大的恐惧,这种恐惧已经超过了在草原上流浪,被风雨捶打的恐惧!他大叫了一声,跑开了,卫长风跟在他的身后跑去。女主人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跟着一个刚刚见过一面的外人跑走了,她气急败坏的大嚷大叫,但是她的牧童和那个讨厌的大个子已经听不到她的嚷叫了,他们已经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她当然也没有郑戊己的本领,能够像狗一样嗅出来他们的踪迹。

    这正是:倾盖如同是旧交,以命相托只一言;可笑周游遍天下,喋喋不已交心难。</dd>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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