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成整齐的纵队,就连那两条新出来的军犬也整齐的站在队伍的两边。属最特别的大将军,并没有他们站在一起,而是蹲坐在李岚的脚边。
或许在李岚的眼中,黑人都长得差不多,所以他的目光并没有一次性被眼前的士兵长相所吸引。那两条比起大将军来说小了整整两号的军犬,李岚也只在上面停留了不过两三秒。
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这十个士兵身上的军装。
在网上,他看过不少索马里武装力量乱七八糟的军服,但是当他看到这些士兵身上的军服时,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虽然不是世界先进的数字迷彩,但在这个单一颜色军服的国家中,看到身穿普通迷彩服的士兵也是一件很新鲜的事情。更别说头盔了,就算是索马里临时政府受训于外国的武装力量,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头盔的,而且还是迷彩头盔。
土黄色的迷彩服上衣左肩上,一面小小索马里国旗镶嵌在上面,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旗地为浅蓝色,正中一颗白色五角星。五角星象征非洲的自由和独立;五个角分别代表原索马里的五个地区;意属索马里(现称南区)、英属索马里(现称北区)、法属索马里(现已获得独立的吉布提)、以及现在的肯尼亚和埃塞俄比亚的一部分。
右肩上则是镶嵌索马里的国徽,看起来很有立体感觉。国徽是两只站立的非洲黑斑金豹,前肢扶着一枚盾徽,构成了索马里马里国徽的基本图案。盾面采用国旗的色彩与设计。盾徽上部绘有一顶埃塞俄比亚古代王朝国王的王冠,它象征独立和主权。非洲豹的形象是勇气与力量的化身。盾徽下端交叉的长矛体现了索马里人民为捍卫国家主权不惜动用武力的决心;长矛上的两片棕桐枝叶姿态婆娑,代表国家的农作物。
胸前佩戴的勋表,不单单是显示他们的军功,也是在说明他们都是现役士兵,可以随时为国家和信仰而战。不过目前这十个士兵的胸前的勋表,只有一条小小的红色格子。
脚下是一双厚重的军靴,这在索马里武装势力中,也是极难看到的东西。许多小型一点的武装派别,不少士兵还穿着拖鞋。当然那些有外国集团暗中支持的势力除外。
看完军服的李岚这时才把注意力放在了这些人的长相上,由于审美观的不同,李岚也看不出这些到底长得如何,不过在他眼中,这些人都长得很标致,五官也都很端正。
他还注意到,这些人的骨骼并不小,这在索马里并不常见。因为本身索马里人的骨骼都偏小,加上历年来战争的摧残,从小就营养不好,这也导致索马里人基本上看起来都很瘦弱。
而现在李岚看到的是十个显得很强壮士兵,至少长得很有肉感,不是在索马里中普遍看到的骨感。
“报告指挥官,我叫艾哈迈德,军衔下士,暂为这支小部队的班长。”
熟悉的华语报告吸引了李岚的注意力,在队伍的最右边,一个士兵走出队伍一个身位,面向李岚敬了个军礼。
“见过指挥官。”其他九个士兵也跟着敬礼道。
看着眼前这些黑乎乎的士兵,用流利的华语向自己报告,李岚感到一种莫名的新鲜感。且不论他们的实力,单单这口顺溜的华语就获得了李岚不少的好感。
“你们不是索马里人吗?怎么会说这么流利的华语?”
“报告,因为指挥官是华人,吾等之荣誉即忠诚,所以我们每个士兵都以会讲华语为荣。”艾哈迈德大声回答道,出口还是流利的华语,而且还秀了一句。
听到吾等之荣誉即忠诚这句话,李岚有种被雷到的感觉,不过看到士兵们认真凝视自己的双眼,他似忽看到了他们内心那坚定的信仰。他第一次感受到自豪,自豪自己拥有这样的士兵。
李岚一直都很向往军旅生涯,不如意的人生让他失去参军的机会,而他也一直都很羡慕那些军人。现在虽然他还是普通人一个,但是他拥有忠诚于自己的士兵,单单这点就足够他自豪万分,更何况他所拥有的士兵,是一群能够说出“吾等之荣誉即忠诚”这种话的士兵。
这也是第一次,李岚感受到什么叫温暖。从小就是孤单他,见惯了世态炎凉的社会,这种感觉真的很难得。
“我也以拥有你们为荣!”蹩脚的回敬了一个军礼,李岚很认真的说道。</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