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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胜胜瘪瘪嘴:
“打个响指火就能着,不是魔法是什么。那你说,金眼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不把我的眼球取出来,怎么能拿到里面的种子呢!”
魈居汗颜:“亏你还是个留学生知识份子,你也看到那种子比颗核桃还大了,如果真有这么大个东西长在你眼睛里,或是塞在脑子里,你早就死了。”
……
满胜胜脑子就像被人用木鱼砸了六下,冒出六个点点,醍醐灌顶:
“啊!对哦!就算不死也得傻了,可我不傻啊。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眼睛里到底有没有种子啊!”
魈居实在是忍不住的笑了,能让他费神去琢磨的人不多,满胜胜绝对算其中一个,不、是之最!
他觉得她智商忽高忽低,有时候让人可恨至极,有时候又让人垂怜,关键是冷不丁的犯傻会让人猝不及防的心里一揪。
魈居暗想,被这么个傻丫头喜欢上了,到底是荣幸,还是滑稽。
不过想到这,他突然捂紧了心脏,责怪自己的思绪有些散漫,居然大胆设想了一些自己不该想的问题。
他不能再任由她肆意的撬开心扉上锈迹斑斑的大锁,必须排除杂念,必须导正话题,让它往他想要的方向发展。
他紧闭双眼,同时封闭了五官之感,再次开启,他又是那个不苟言笑,冷酷到底的林魈居了。
他麻木的望着篝火说:
“此种子非彼种子,你别胡思乱想了,没有人会伤害你的。”
冰火两重天,魈居在两者间来回切换,满胜胜是越来越习惯了。
她疑似发泄的朝篝火狠狠扔了一块木头道:
“好吧先生,我永远都得不到一个完整的,正面的回答就对了。我和朱允炆的故事你还想听么。”
“当然。”魈居淡然。
“哎……”
满胜胜叹气,不得不妥协: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有一个青梅竹马,非常喜欢的发小吗。十年前,我的发小一声不响的不辞而别,我很难过,也出于对设计和音乐的喜爱,毅然决然去了日本留学。
朱允炆是我发小的高中同学,从很久以前起就开始喜欢我了,可我对他就是没感觉。
后来,朱允炆知道我要去日本留学了,居然跟块口香糖似的粘着我粘到了日本!
在那里,为了彻底忘掉我发小不辞而别对我造成的打击,我埋头苦学,把一门心思都放到了我的学业和事业里。而同作为中国过去的留学生,又是同乡,狗皮膏药朱允炆对我的诸多照顾和陪伴,终于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对他依旧没感觉,但源于感动和日久生情,即使做不成恋人,我也把他当作非常好的一个朋友来对待。
毕业后回到上海,我和朱允炆的一些思绪经过碰撞不谋而合,于是在我们两的努力下,我们拥有了美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从那时起,我全身心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我的事业当中。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们培养了大批的艺人,他们在影视、歌坛,还有T台都表现得相当不错,让我有了满足感和骄傲感。
我终于走出发小的阴影了,那段时间,我一点都不憧憬爱情,名副其实变成了一个女强人工作狂,而让我的成功感达到顶峰的,是我写出了《永流》这首歌。”